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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叫停燃气初装费

 
广东叫停燃气初装费 或变身容量费
  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出台了以停止收取初装费为主要内容的《关于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业主或开发商收取以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的费用。取消初装费的同时还有一些跟进政策: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享受气价优惠,允许部分城市提高气价等,具体措施由各地自定……>>详细 发表评论  
广州宣布取消燃气初装费 管道燃气价暂不变
  从2006年12月26日起,广州停收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费用。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用户或房地产企业收取此类费用。2006年12月26日前,用户已缴纳初装费的,不再退回管道初装费。从2006年12月26日后,用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并已缴纳管道初装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须退给用户议……>>详细 发表评论  
停收燃气初装费 运营商要求暂缓执行遭拒绝
  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政策已然出台,但不少地方依旧要求用户交初装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又表示没有配套措施,政策无法推行,质疑之声四起。有人批评广东省物价局出台政策有点仓促,更有人直言政策出台前没有进行推演才导致现在的僵局……>>详细 发表评论  
 
物价部门释疑
是否交初装费看购楼合同日期?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郭健生表示,对于这一部分业主而言,是否交费可按照合同法来办。深圳市物价局副局长马裕滨进一步解释:根据合同法,已经签订的合同若违反国家政策就不能执行。省物价局的政策从2006年12月26日零时起执行,购楼合同在此之前签订就按照合同内容交费,在此之后签订的就不用交费了。已经交了的初装费不退。  
     
是否给予老用户优惠地方自定
     在取消初装费的政策里,广东省物价局提到,“对原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但优惠幅度有多大、怎么给予优惠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至于是否优惠、优惠时限和优惠标准,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收楼了 煤气初装费交还是不交?
    “收楼了,究竟煤气初装费要不要交?”一些要收楼的业主们,更是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记者联系到广东省物价局,询问《通知》的具体实施时间何时可以出台?得到的答复是:目前还在研究当中,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确定以后会向外界统一发布消息 ……[全文]  
     
两部气价用户可能要交“月租”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的文件,取消初装费后,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实行单一气价或两部制气价。两部制气价就是将目前的煤气价格分成计量气价和容量气价,前者指燃气单价,后者指管网、设备等折旧费用。广东省物价局鼓励实施两部制气价,但容量气价如何收取受到外界关注  
     
各方热议
朱永平:物价局做法开全国先河
    这次省物价局的做法可以说开创了全国先河,成为广东典型社会进步的案例。这表明政府在处理历史问题上更自信、更开明、更依法行政了!未来面对各个垄断企业的不合理收费,物价部门任务还很重,还将面临不断挑战。物价局这次也允许各地自定收取容量气价,这有必要通过公正的程序,让公众的参与度加大 ……  
     
王则楚:建设成本政府应有投入
     取消初装费是很好的,但如果物价局把容量费也定为3000元或3500元,在安装时一次性收取,那它就类似初装费,性质没多大区别。我觉得还是把居民必须负担的固定成本分摊到每吨气价上的方法更科学。作为公用事业,管道气建设成本不能都给老百姓,政府应给予支持,可采取政府贴息等方法进行投入。  
     
韩世同:有利于减轻买房者负担
     广州的房价已到如此高涨的程度,买了房还要交这么高的燃气初装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是很必要的,有利于减轻买房者的负担,这也体现了政府越来越进步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取消初装费对开发商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房价依旧是高利润的形态,老百姓仍然压力很大。  
     
市民:切勿“换汤不换药”
     市民听到取消初装费的消息,都非常高兴。不少市民还表示,希望彻底取消燃气初装费,不要变换其它的名目收取。天河某楼盘的业主胡先生说:“如果物价局又研究制定一个几千元的容量费,那实在是换汤不换药,等于绕了一大圈忽悠百姓,另外管道气价格最好不要提得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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