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林正山、王丹昨天,记者从广州南沙海事处获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将“广东南沙”设立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同时以“中国广州”作为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船籍港。

  “广东南沙”船籍港的设立,使南沙自贸区正式成为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8个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之一,标志着南沙自贸区将正式开展国际船舶登记业务。2016年,南沙港进出船舶20.4万艘次,其中国际航行船舶1.6万艘次,通过吸引国际船舶到南沙自贸区注册登记,将有效带动南沙自贸区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检修等航运服务产业链的发展,吸引更多高端航运要素聚集南沙,对将南沙自贸区打造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推进南沙自贸区和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