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

  通知明确,对应届毕业生,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对往届毕业生,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同等学力人员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