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着/黄祖健)4日,《广州市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开始公示。根据公示内容,2017年广州拟出台9部地方性法规,涉及的领域包括湿地保护、垃圾分类、市容环境卫生、安全生产、航运中心建设、城市更新、能源管理、专利和募捐等。

  记着从市法制办了解到,计划建议的项目共包含10项,其中正式项目7项,预备项目3项。

  正式项目中,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有6项,包括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修订的《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的《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为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行为及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合法权益修订的《广州市募捐条例》;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修订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制定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及废止《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主要理由是该法规所依据的国家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已经废止,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和价格鉴证师的注册管理已经停止,故条例规定的内容已无相关依据。

  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一项立法计划。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明年广州拟制定《广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计划建议项目之外,此外还有三项建议预备立法项目,分别为《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广州市能源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专利条例》。公众的意见或建议可于2016年8月14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或者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