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佛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促消费、惠民生”活动。会上指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行业的冲击影响,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推动扩大居民消费。

  实施促消费活动目的是在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逐步趋稳、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的新形势下,佛山市把消费扩容提质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助力,正向循环激励,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采用“政府提供支持、平台提供支撑、企业提供资源”的方式,通过发放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红利,惠民惠企,推动消费服务业复苏,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持续增长。

  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由市级层面率先启动,佛山市下辖的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区和镇街将陆续跟进,以多种形式配套开展促消费回暖行动,打造市区联动、合力推进、共促消费的热潮。

  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佛山市市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各区、镇街、电商平台投入和全市商家匹配优惠额度共约6亿元。预计活动期间,拉动市场消费超过30亿元以上。

  佛山市级财政投入的1亿元定于4月1日正式上线派发,消费券计划分4批次以消费包形式随机派发,消费者每人每批次可抽券一次,即消费者共有4次抽券机会。首批投入3000万元,计划派发消费包30万个,每个消费包内含4张合共面值100元消费抵扣券(其中:满30元及以上抵扣10元消费券有1张、满50元及以上抵扣20元消费券有2张、满150元及以上抵扣50元消费券有1张)。第一批发放的消费券可在餐饮、住宿、景区旅游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领域抵扣使用。第二、三、四批消费券于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每周一)发放,自第二批起,将根据参与热度和活动效果,逐批次扩大使用范围和领域,支持和鼓励更多商家参与活动。

  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和来佛山的游客发放,适用于参与活动的在佛山注册、开通移动支付功能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线下到店消费、线上移动支付。消费者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叠加使用。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稿件来源:佛山市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