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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监狱两年后释放出来 被扣的小车已失踪

2016年01月07日 08:15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停在路边的小车因违章过多被交警部门查扣,当时他正因为一桩纠纷关在监狱里,无法前往处理。两年后刑满释放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时,停在交警指定停车场内的小车却不知所终。从去年10月开始,家住寮步的市民王辉数次找查扣他车辆的南城交警大队讨要说法,至今未有结果。

  车辆被扣时正在服刑

  王辉家住在寮步。2011年通过银行贷款按揭了一辆马自达6的小汽车。“包牌总共16万多元。”据王辉说,2013年8月中旬,他因为一桩纠纷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被关进监狱前,王辉将车子停在南城朋友小区楼下的一个停车位。2013年8月12日,王辉的小车被南城交警大队拖走了。“当时我的车可能被别人的车撞了一下,报警器一直响,朋友不在家,就有居民报警,交警到场查了车有违章记录,就把车拖走了。”事后,王辉也了解到,他的车当时有6条违章记录没有处理。“交警按照法律程序拖车,我并没有异议。”王辉说。

  事后,王辉通过朋友了解到,他的车被交警拖到南城交警部门指定的扣留车辆存放点,位于南城石竹花园附近的南城华兴停车场。当时王辉正在监狱里服刑,无法亲自来处理,家里也没有别的亲人。“我后来通过朋友转告交警,先把车存在停车场,等刑满后再去交警队处理。”

  被扣车并未进行拍卖或者报废

  去年9月,王辉刑满释放。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往南城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并去取车,他没有想到的是,交警说车不见了。事后,交警把南兴停车场的负责人交到了南城交警大队,当事三方共同对质,确认了小车在停车场内丢失的事实。

  王辉说,对质中,交警部门再三表示,对扣留的车辆未做任何处理,丢失一事的责任完全在停车场。停车场的负责人并未表态,也未做任何解释。

  更让王辉无法接受的是,从去年10月份,他多次前往南城交警大队要求给个说法,均没有等到。“民警说会在元旦前给我一个答案,如今元旦都过了,还没有个说法。”

  日前,记者陪同王辉来到南城华兴停车场,准备找之前在南城交警大队与他曾经协商过的停车场老板阿升,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却说“阿升不是这里的老板,早不在这里干了。”拨打阿升的电话也是无人接听。“不可能的啊,阿升可是交警叫到交警队的。”

  随后,记者又陪同王辉来到南城交警大队,负责处理此事的吕警官确认,小车被扣后,直接送到了南兴停车场,并未进行拍卖或者报废。“一定在年前给你个说法。”

  律师说法

  交警部门对暂扣车辆存在保管义务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胜利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于暂扣车辆存在保管义务,如果丢失了,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唐胜利说,即便存在处理时限,比如要通过拍卖车辆缴纳违章罚款等,交警部门必须要走登报公告、通知当事人等法律程序,达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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