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集团、融创中国、富力集团7月19日下午发布公告,称三方于2017年7月19日同时分别签署转让协议,万达商业将北京万达嘉华等七十七个酒店转让给富力地产;万达商业将西双版纳万达文旅项目、南昌万达文旅项目、合肥万达文旅项目、哈尔滨万达文旅项目、无锡万达文旅项目、青岛万达文旅项目、广州万达文旅项目、成都万达文旅项目、重庆万达文旅项目、桂林万达文旅项目、济南万达文旅项目、昆明万达文旅项目、海口万达文旅项目等十三个文化旅游城项目91%股权转让给融创房地产集团。

  主要内容如下:

  一、富力地产以199.06亿元收购该77家城市酒店全部股权。签约后2日内付20亿元定金,2018年1月31日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完成酒店交割。77家酒店的酒店管理合同不受本次转让影响,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二、融创房地产集团以438.44亿元收购前述十三个文旅项目的91%股权,并由交割后项目承担现有全部贷款约454亿元。签约后付150亿元,签约后90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完成交割(个别项目待交割条件具备时办理)。

  三、万达商业与融创房地产集团双方同意交割后文旅项目维持“四个不变”:

  1、品牌不变,项目持有物业仍使用“万达文化旅游城”品牌;

  2、规划内容不变,项目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开发建设;

  3、项目建设不变,项目持有物业的设计、建造、质量,仍由万达实施管控;

  4、运营管理不变,项目运营管理仍由万达公司负责。

  四、融创集团、富力地产考虑今后投资开发的商业中心及影城全部委托万达商业和万达电影(52.040, 0.00, 0.00%)管理。三方同意今后继续在文旅项目、电影等多个领域全面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