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受保监会去年发布的76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影响,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产品目前将陆续停售,预定利率较高的返还型人身险产品受到较大影响。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4月1日大限将至,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保险姓保”的原则,全面提高新产品的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高利率人身险受影响较大

  2016年9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保监会的76号文),对人身险的产品定价、保险金额、预定利率、存续时间、保费规模等方面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尤其是在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上,更是对产品设计和保费规模作出了严格限制。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对记者称,如果产品是返还型的且预定利率偏高,那么该产品将受到较大的影响。“简单来说,无论是年金产品还是其他理财产品,其实都是看这个产品是‘报备’的还是‘报批’的,报备的就没什么问题,报批的就比较麻烦了”,郝演苏进一步表示。根据76号文的要求,若新开发的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需要报中国保监会备案,也就是“报备”;若新开发的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则需要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也就是“报批”。已经“报批”的人身险产品,停售的风险是比较高的。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后,普通型人身险的法定评估利率定为3.5%,而长期年金险的法定评估利率上限则定为4.025%。

  较多产品仍有停售风险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热销的保险产品,有一部分具有较高停售风险。例如某保险公司此前推出的“百万任我行”返还型意外保险,就以“有事赔付,没事还本”作为卖点,吸引了广泛的关注。业内人士指出,该款产品实际上就是利用本金的利息来作为赔付的支出,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保险公司可能面临严重的损失。

  除此以外,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涉及此次“停售潮”,如中国人寿的产品数目就达到60多种。对此,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这些产品均不是公司的主推产品,针对监管的具体要求,公司已经对相关产品的发售时间和发售规模进行调整和缩减。

  加强新产品保障功能成趋势

  据了解,目前业内多家保险公司已陆续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并表示这些保险产品将会遵照“保险姓保”的监管要求,全面提高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一名大型上市保险公司的高层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新产品的设计上,将会进一步提高保障的类型和保额的水平,使其更加符合市场的需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的‘去投资化’,而是遏制短期理财和短期投资的冲动,以及资产负债错配现象的加剧。”该高层人士称。

  一名中小险企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进行新旧产品的衔接,新推出的产品都是以保障型产品为主,包括一些长期、期缴的产品。“我们新推出的产品都走‘保障型’的路线,保障会比较全,但对于长期寿险来说,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那就可能会在投资方向上作出改变”。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内部加强了对保障型产品的考核力度,来以此提高保障型产品的结构比例,未来将会以开发长期型、健康型的产品为主。“除了个险领域贯彻‘保险姓保’以外,我们在团险领域也积极与政府合作,推出各种小额、惠民的保险,包括大病保险、老人险等”。“有的保障是普惠制的,虽然保额不是很高,但是范围会比较周全,我们希望在范围铺开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做好,这是我们贯彻‘保险姓保’的一个本质职能”,该负责人进一步对记者表示。

  已购有停售风险的产品怎么办?

  针对市场上可能会有一批产品面临“停售”,有市民表示担心。黄小姐对记者表示:“我之前买了个理财产品,如果这个产品停售了,但我的合同还没到期,这会不会对我有影响啊?”对此,广东省某险企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购买的消费者不用担心,保险产品的停售对已售产品的服务并没有影响。“产品保障和理赔服务等各方面,都不会受到产品停售的影响,一切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直到产品合约期满为止,这个消费者可以放心”。

  信息时报记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