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周先生向北京晨报反映,称家中的一台联想电视在4月中旬屏幕突然出现一亮条,送去售后维修被告知机器内部进液,不能享受三包免费维修,只能花费1500元自费更换屏幕。因认为故障非其个人导致,周先生拒绝接受。厂家解释称,进液是否人为因素导致,通常较难判断,故要求消费者自费维修。律师表示,厂家如无法提供相应证据,产品理应享受国家三包。目前,厂家回复已同意免费维修周先生的电视。

  屏幕有亮条 维修需1500元

  消费者周先生家住福建,据他介绍,2014年年底他通过当地一家经销商,以28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联想42E31X型液晶电视。其间一直正常放在客厅使用,直到上个月,周先生突然发现电视中间出现了一条亮线。“从上到下一整条,虽然不大但影响观看。”周先生说,屏幕发生问题后,因尚在三包有效期内,他将电视送到当地售后进行维修。在确定故障原因后,电视又被送往北京进行检测。

  周先生称,售后人员答复他,经过检测电视产生亮线的原因是机器内部进入液体,并称因进液不能享受三包政策,如果维修需要自费1500元更换屏幕。

  电视被送回 问题更严重

  对于售后的说法,周先生称不能接受。“售后说不能确定是不是人为原因导致的进液,可能与南方潮湿天气有关,可是我家另外一台电视也没事啊,关键是周围邻居家的电视也都好好的。”

  周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购买时,经销商没有说这款电视在南方用可能会出问题,再说电视他一直放在客厅,没有液体进入,位置也距离卫生间等处较远,而电视每天基本也会打开看上几个小时,因此他认为还是电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因未与厂家达成一致意见,事后电视被送回了周先生家,他发现屏幕上的亮条比之前粗了不少。几天后,整个电视花屏,彻底没法用了。

  ■律师说法

  厂家推责须有证据

  就此,北京晨报记者与厂家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将向周先生了解情况。近日,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电视确系因进液损坏,因一般情况下较难判断进液是否因人为因素导致,所以售后回复周先生需自费维修。不过在与周先生沟通后,厂家已同意对电视免费维修。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李晓震律师表示,如厂家拒绝质保,需出示确凿证据,证明因人为因素导致,否则不可推卸质保责任。另一方面,厂家应该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南北方气候存在差异,既然该产品在周先生所在区域正常销售,那消费者可以推定产品可以在南方环境下正常使用。如在某些区域的气候环境中使用可能存在损坏风险,厂家也应在销售等环节采取明显告知或者公示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