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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e速贷网贷平台第2名涉案股东被批捕

2016年08月05日 09:47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e速贷”被查追踪◀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5月20日上午,惠州规模最大的P2P网贷平台“e速贷”因涉嫌网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审查,其后公司法人代表简某被批捕。时隔2个多月,事件有了新进展,又有一名“e速贷”的股东被批捕。

  根据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平安鹅城”最新发布的《“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五)》公告,内容显示,8月2日,警方对“e速贷”非法吸收存款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郑某郴也成为今年5月以来“e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被批捕的第2名公司股东。

  记者在前述公告中看到,“e速贷”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根据今年5月31日凌晨惠州警方发布的相关公告,当时经检察机关批准,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式逮捕了“e速贷”运营公司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同时,该公告还指出,自2010年创立以来,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

  记者从警方获悉,在股东郑某郴遭批捕前的6月25日,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丘某琼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并对犯罪嫌疑人朱某飞、彭某丽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部分“e速贷”案受害者(投资人)进行了核实登记,依法继续追查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其非法所得,将依法继续查封冻结涉案财物,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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