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一法官一年办案644宗 居惠州之首
惠城区仲恺法庭建立审判团队审判案件模式,2015年法官个人最高办案数达到644宗,居全市之首。昨日,惠州中级法院表示,仲恺法庭作为惠州基层法庭审判改革试点,一年来成效显著,该院的审判模式将逐步向全市基层法院推广。
仲恺法庭庭长刘贵传介绍,审判模式改革试点一年来,最大成效是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审案效率大幅提高。目前仲恺法庭共有六名办案法官,在试点模式下,法庭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465件,其中新收2323件,办结案件2325件,未结案件140件,结案率达94.32%,同比增长十二个百分点。数据显示,人均审结案件387.5宗,最高个人办结案件644宗。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
根据仲恺法庭的数据统计,最近几年来,仲恺法庭每年的立案数量都超过2000件以上。但法官只有6个人,加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只有12个人。“审判模式改革前,人少案多矛盾非常突出。”2015年开始,仲恺法庭作为惠州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改革试点,推行一名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围绕6名法官,组建了6个审判团队。在该审判团队下,法官有独立的裁判文书签发权。并对自己签发的裁判文书负责。
为了配合审判模式改革,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了30名工作人员,配备至法庭,为审判团队的组建奠定了基础。
法官马家驹说,审判团队模式下,将法官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可以专心从事裁判文书的审核和开庭判案工作。“以前,法官要接待当事人、准备各种材料、送达、写判决书等很多繁琐的事情,还要开庭。开庭前的工作和开庭后的判决书都要法官完成,效率极其低下,只能疲于应付。”该法庭法官丁金亮说。
而在现在审判模式下,法官助理、书记员负责事务性工作,包括写出初步的判决书。而法官负责开庭审案,在书记员写出判决书初稿后,再填写判决核心事实及观点,直接签发判决文书。
丁金亮说,现在法官轻松了,但责任也大了。轻松表现在,如果案件简单明了的,当天审完,当天就可以出裁判文书,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打官司,“而在过去,最起码要一周以上。”由于法官可以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要对自己签发的文书负责,有错误,要直接负责,“所以裁判时更要专注。”改革效果明显,六个审判团队平均办案数超过3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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