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导致利益重新分配,牵动的不仅仅是《军师联盟》10亿元的收益分配,还有吴秀波投入的近3亿元的制作成本的回收问题。

  文/新浪财经TMT记者 凌先静 

  备受关注的吴秀波不二传媒与江苏华利传媒就《军师联盟》收益案件的初步判决结果终于出来了。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其获得未公开判决书显示,吴秀波的不二传媒全面败诉,吴秀波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判决压力。

  这是一个堪称有些狗血的剧情,目前流露出来的内幕情况复杂而又枯燥,新浪财经试图在保留案件核心脉络的情况下,去繁就简,将双方的争议以及法院裁判结果诱发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动呈现出来,供读者品味。

  三份投资合同纠纷裁定,吴秀波不二传媒一审败诉

  围绕《军师联盟》一共有3个案件,分别是一份是投资转让协议,另外两份是发行协议。

  对于发行协议而言,其内容是江苏华利传媒将其45%额度投资权益转让给吴秀波的不二传媒,因转让协议中的江苏华利传媒公章是私刻的,据此江苏华利传媒主张协议无效;而吴秀波方面坚称公章是在江苏华利传媒授意下私刻的,真实有效。

  最终法院判定协议转让无效,江苏华利传媒仍然拥有《军师联盟》45%的投资份额。

  对于《全球独家代理发行协议》、《信息网络传播权代理发行协议》两份发行协议而言,江苏华利传媒主张协议真实有效,自己享有《军师联盟》的电视台和优酷网络发行收益;吴秀波方面宣称两份协议是在不二传媒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理应无效。

  最终法院判定发行协议真实有效,江苏华利传媒享有电视剧《军师联盟》的优酷网络发行收益。

  此前的《军师联盟》权益为:当代东方旗下的盟将威享受江苏卫视的发行收入、吴秀波的不二传媒拥有95%的投资收益收益、另外5%属于马思纯持股的首映时代。

  这一轮法院裁判后,江苏华利传媒拥有江苏卫视的发行50%收入、江苏华利拥有优酷的网络发行权益和投资收益权45%的收入,不二传媒拥有投资收益权的50%,首映时代5%的权益待定。

  10亿投资收益、3亿投资成本面临重新分配,吴秀波恐血本无归

  据悉,该部剧的发行收入高达近10亿元,主要收入来自网络发行款,其中优酷独播的网络发行收入在6.7亿元左右,江苏卫视的销售合同收入2.008亿元,安徽广播电视台的发行收入在6300万元左右。该剧同时还延伸出来数千万广告收入和游戏开发收入。

  判决书导致利益重新分配,牵动的不仅仅是《军师联盟》10亿元的收益分配,还有数亿元的制作成本。

  据悉同时该剧一开始的投资款为2.25亿元,后因为制作的原因一路超支,追加至5亿元,接近3亿元超支部分都是吴秀波和不二传媒从外部找来的钱,其中不二传媒自己出资约为2亿元,印纪传媒以固定回报的形式出资1.6亿元,其他诸如范冰冰爱美神等公司也有少量的投资。

  判决书意味着后来吴秀波和不二传媒找来的近3亿元资金不受法律认可,不仅仅不二传媒自己的2亿元可能打水漂,还要承担印纪传媒等公司的财务投资费用,这对吴秀波来说无异于灾难式后果。

  因此鉴于案件过于复杂,牵涉面较广,法院并没有在判决书中明确成本、投资收益的资金该如何重新分配,仅同意盟将威发行到江苏卫视的8032万元中的50%收益需要归还给江苏华利传媒。

  根据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对于上述收益,扣除盟将威15%的代理发行费后,江苏华利可主张分配的收益金额为3413.6万元[(8032-8032*15%)/2],盟将威需要返还3413.6万元给江苏华利传媒。

  这只是一审的判决结果,目前双方还在法律交锋中,可能还会有进一步上诉行为,新浪财经将继续关注。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TMT记者,深度解读财报、拆解泛娱乐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