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保福利无人管 抽成罚款不手软——部分“网约工”权益保护令人忧

  新华社记者何欣荣、周蕊、王默玲

  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保洁阿姨……今天,你我的生活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服务。不过,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这些业界俗称的“网约工”,在工作中却面临着劳动合同不签、社会保险不缴、劳动保障不到位等“三不”现象,影响着行业健康发展和优质服务的提供。

  增长迅猛 涉及就业人口上千万

  40岁的穆秀芬阿姨,3年前到上海工作。通过58同城平台,从事上门保洁服务。

  “我们的工作都是平台派单,每小时收费40元,交给平台3元钱,每月结一次。”穆阿姨说,自己和平台之间非直接的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公司不给我缴社保医保,节假日也不发奖金补贴。但如果工作过程中受伤了,公司说可以报销一定的医药费。”

  美团外卖送餐员冯师傅的工作情况与穆阿姨类似。冯师傅人在上海工作,却与浙江海宁一家名叫正东服务外包的公司签约。不过,这家公司并不给冯师傅缴纳“五险一金”。“刚开始干这一行,外卖平台还有自己的直营团队,后来都陆续转到外包公司去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渗透,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保洁阿姨在内的“网约工”,如今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如滴滴出行宣称,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为全国去产能行业的职工提供了393万个工作机会。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7000万人。

  身份模糊 权益保护面临“三不”现象

  从传统的“公司+员工”到如今的“平台+个人”,“互联网+”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很多新的就业机会。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这些线下服务的提供者,和平台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身份的模糊,为劳动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

  ——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记者采访了解到,“网约工”与公司之间签的合同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叫中介协议,有的叫商务合作协议。

  “平台和个人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实务界和理论界争论的热点。”上海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虞峰律师说,如果是劳动关系,除工资薪酬外,公司还要缴纳“五险一金”,在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的赔偿方面也有严格界定。

  ——劳动关系较少建立,带来社会保险缴纳的缺失。记者查阅了一些招聘网站,发现在针对送餐员的招聘信息中,多数不提社保,提到保险的也是为员工办理综合意外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商业险种。

  一些就业者自身缴纳社保的意愿也不强。来自温州的网约车司机刘虎说,准备在上海拼搏几年后回老家结婚生子。“反正以后养老也不在上海,就没有主动缴纳养老保险。”

  ——劳动保障不到位,“以罚代管”现象普遍。一方面,平台从“网约工”身上获取了不菲的抽成。不少滴滴司机表示,在美团打车进入市场前,滴滴对司机的抽成比例是20%。“碰到拼车的单子,平台抽得更多,有时能达到50%。”刘虎说。

  另一方面,平台为追求服务质量,会通过催单、扣款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管理。送餐员冯师傅对平台最不满的就是各种罚款规定:服务超时,罚;客户投诉,罚;工牌不端正,罚……“送一单外卖才赚8元钱,但超时罚款能达到100元到500元不等。”

  “这种管理方式相当于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往往落到劳动者身上,而企业则得以置身事外。”来自上海市总工会的调研报告指出。

  政策引导 鼓励业态创新也要加强用工规范

  “既没有底薪,又没有社保医保,我感觉自己不会长久做下去。”在采访中,多名“网约工”表示,对所从事职业的归宿感和安全感比较弱。

  业内人士表示,针对“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近年来政府一直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还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与保障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可以因群体施策,实行分类认定管理。”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姜海涛建议,对于依靠脑力劳动和特殊技能获得较高收入、更愿意以自由职业身份存在的人群和行业,可以参照民事合作关系予以认定;而对于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报酬、职业风险较高、平等协商能力较弱的,政府应加强正面引导,杜绝企业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适用之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在“网约工”集中的行业引入工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上海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表示,上海正在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两次覆盖”,针对快递物流员、网约送餐员、家政服务员等六大新型就业群体,以推行联合工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扩大商业保险的覆盖面。“比如,对于容易产生交通事故、带来社会‘负外部性’的行业如外卖送餐,可以由平台出面与保险公司协商,为送餐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以较低的保费实现较好的劳动保障。”虞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