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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推“巡回审判+”模式 法官一年奔走上万公里

2016年06月07日 09:07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近日,江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龚展泽、李周旭、叶银顺法官和吴忠雅书记员,一大早便驱车100多公里赶往恩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农村客运班车车主状告恩平市交通运输局的案件。庭审从早上9点一直开到下午4点。

  2014年12月,江门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力度,变“七归三”为“三归一”,江门市辖区(江海区除外)的一审行政案件及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全部集中在江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江海区人民法院因此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实现行政案件审判区域和行政区域彻底分离的基层法院。

  在这项被称为“史上最彻底的行政案件管辖改革”的实践之后,像龚展泽、李周旭等法官东奔西走去开庭的情况便多了起来。“本来集中管辖,行政案件都在江海法院开庭。可当事人不方便,我们就辛苦点,到各地巡回开庭。”龚展泽对记者说。

  南方日报记者 全泽超 通讯员 刘颖盈

  百分百实现原告申请巡回审理请求

  台山一位阿婆与其之前供职的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其后不断向台山市政府、台山市人社局、省劳动局等反映情况。后来这位阿婆以台山市人社局的答复过于简单为由向江海区法院提起诉讼。江海区法院法官驱车近100公里前往台山调查情况。虽然最后没有胜诉,但法官往返100多公里受理诉求让这位台山阿婆十分感激。

  自从江海区法院成为集中受理江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后,法官们东奔西走开庭几乎成了常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必然给偏远地区例如恩平等地的当事人双方都带来不便,江海区法院的解决方案就是以法官的奔走换来当事人的方便。记者从江海区法院获悉,该院为了便利当事人双方,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模式,免去当事人双方反复奔走之苦。

  江海区法院副院长张海疆告诉记者,为方便群众,江海区法院制定了《关于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向当事人发放《开庭地点征询意见书》,由原告选择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开庭或他认为更加便利的其他法院开庭。“我们根据原告要求采用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宁愿法官累一点,也要让老百姓少花钱、少跑腿、少费时。”张海疆说。

  据江海区法院统计,截至2016年4月30日,江海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92件,其中诉讼案件436件,非诉审查案件856件,巡回审判率达到26.4%,原告申请巡回审理的案件则实现了百分百巡回。单是去年,江海区法院的法官们就为此跑了一万多公里。

  江海区法院的“巡回审判+”模式有着更丰富的内涵。记者从江海区法院了解到,江海区法院还推行“巡回审判+专业化合议庭”模式,设置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增强行政审判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通过“巡回审判+院长办案”,由院长、分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发挥审判经验丰富、庭审驾驭能力强的优势,提高审判质效;通过“巡回审判+法学研讨”,和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加强学术交流,拓展行政审判思路;通过“巡回审判+一把手出庭”,坚持“一案一通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断推进官民平等对决等。一系列的措施对巡回审判模式进行创新延伸。

 “民告官”案“一把手”出庭近四成

  2015年12月8日,在江门中级人民法院,一场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吸引了众多市民的注意,因为被告席上坐着的正是这座城市的副市长蓝华。这是江门市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后首例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案件。

  事实上,蓝华并不是首次出庭应诉,他上一次出庭的身份是公安局长,在更早前的2015年8月5日,江门市新会区市民钟某因不服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交管局和复议机关江门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蓝华以公安局长的身份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表现,也体现了行政机关对原告的尊重,对今后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也有很大促进作用,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蓝华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法治社会,“民告官”已不是新鲜事,这是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正常现象。但在之前,群众“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

  据统计,2012年以前江门市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零,2013年为3.38%,2014年为13.93%。“告官不见官”让群众对行政诉讼失去信心。

  江海区法院推行行政首长应诉制度,坚持“一案一通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断推进官民平等对决。在相关领导的重视下,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蓝华、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余继军先后出庭应诉,江海区法院也成为第一个省直机关厅官出庭应诉的基层法院。“告官见官”成为了江海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新常态。

  据江海区法院统计,截至2016年4月30日,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率为98%,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9.3%(“一把手”占近四成),负责人出庭人次、出庭级别均创新高;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18.3%,另有22.7%的案件原告主动撤诉;结案率82.4%,上诉率43%。“试点工作近一年来,各地区案件数量稳中有升,告官多,见官多,胜官多,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显现出一定成效。”张海疆说。

  江门中级法院院长叶柳东表示,自从江门作为广东省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来,江门地区的“民告官”案件中,行政首长的出庭率越来越高了。叶柳东称,江门市政府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且希望做好表率。他透露,将来若有机会,江门市市长也会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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