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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房补新政:三类人首次买房 最高补150元/㎡

2015年10月08日 08:09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申鹏 昨天记者从江门市新会区住建局了解到,该区从10月1日开始,决定对部分首次在新会区购房者进行货币补助,最高每平米可补助150元人民币。该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分三类人员补助

  根据出台的《关于2015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中规定,对毕业5年内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首次在新会购买商品住房实行货币补助。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证明等材料,在新会区行政范围内购房可享受相应的补助。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50元/㎡货币补助,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20元/㎡补助。

  对在乡镇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会户籍居民实行补助。新会户籍居民可凭新会公安分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证明,在乡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相应的补助。其中,购买144㎡以下住房的,给予100元/㎡补助;购买144㎡及以上住房的,按商品房交易总额的1.5%给予补助。

  对在新会区就业满3年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非新会户籍人员实行补助。在新会区就业满3年、属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非新会户籍人员,凭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区内购买社保证明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证明,在新会区行政范围内购房可享受相应的补助。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补助;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20元/㎡补助。

  公积金政策放宽

  根据规定,对以上三类人员的货币补助,符合条件购房人员只可享受其中一项。申请补助和购房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其中现售商品房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预售商品房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此外,该政策还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政策也相应放宽。职工在新会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家庭成员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在新会区购买一手普通住房的,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

  此外,新会区还可以受理五邑地区内的跨区域自动还贷,五邑地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可办理跨区域自动还贷。在新会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温馨提示

  凡符合新购商品房补助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整合,核对后,报送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凡符合二手商品房补助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到新会区房地产交易所(会城古榕路38号)申请办理。其中,《住房消费申请补助表》可登录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站(http://w w w 。xhjsj.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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