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蜜蜂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长会秘书长、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GB18796-2005《蜂蜜》新国标主要起草人李子健(以下简称李),就GB18796-2005《蜂蜜》强制性国家标准若干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问:GB18796-2005《蜂蜜》与GB/T18796-2002《蜂蜜》相比主要变化在哪里?
李子健:一是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二是对不同的品种提出不同的蔗糖含量要求;三是增加了蜂蜜的真实性要求;四是规定了仲裁试验的方法;五是修改、增加了常见单一花种蜂蜜的感官特性。
问:GB18796强制性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子健:前言共包括5个方面内容:
一、本标准的性质:条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对于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实行,推荐性要求,鼓励企业实施。
二、本标准的实施日期:生产企业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流通领域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生产企业包括从事养蜂取蜜活动的个人和企业,也包括后续加工企业。每年自3月份起,我国将进入取蜜生产期。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取蜜生产期开始,就实施本标准。
考虑到取蜜生产是季节性,而蜂蜜流通是常年性活动的特点,对于2005年生产的蜂蜜,给予一年的时间,准许销售到2006年10月31日。因此,流通领域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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