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广州日报记者刘幸

  变速箱有怪声 怪车主开得快?

  市消委会去年受理了街坊陈先生的一件投诉。陈先生表示,他于2015年7月5日在广州某4S店购买了东风风神AX7 2.3自动挡汽车。可是在提车使用2天后发现,在车加速到时速75~80公里之间、加油门和松油门时,波箱(自动变速箱)有吱吱吱的响声;时速100公里以上时,波箱竟传来哨声。

  感到纳闷的陈先生找到4S店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判断是波箱有异响。4S店告诉陈先生,待问题查清楚后,要给总部提交报告,看技术部怎么处理此问题。可让陈先生失望的是,该汽车公司第一次回复是波箱有声音正常,让消费者尽量避开有明显声响的速度开车。

  陈先生不认可这一说法,再次和4S店交涉后,店家同意再次反映。不过,陈先生第二次得到的回复称,这种情况在其他一些品牌上也有机会出现,现在也在找解决方案。

  陈先生对此说法表示不满,第三次与4S店沟通。但第三次回复依然称波箱响声不属于质量问题,这让他无法接受。

  经消委会调解后,4S店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波箱,可陈先生发现,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不仅书面答复中仍坚持波箱异响不是质量问题,而且在更换波箱后,异响仍未有效排除,消费者再次向4S店争取权益,表明愿意自付费用做隔间处理,但遭到拒绝。

  专业意见:广东省消委会特聘汽车消费维权专家、广州市消委会志愿者、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副秘书长郭俊荣表示,案例中厂家及经销商并不重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更未正视问题的严重性,竟然声称异响是正常情况。厂家及经销商依法应当履行其“三包”义务,为消费者排除波箱异响的问题。

  定金订金分不清 消费者退订难

  家住番禺的街坊陈泉去年10月之后在番禺某4S店订购了某名牌车的豪配版,缴纳1万元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上并没列明退款条款)。在等待车辆交付过程中,陈泉发现,其他4S店同款汽车的价格更便宜,其想退掉第一家店的车,买第二家店的车。但由于系其个人原因需要退订该汽车,陈泉与商家交涉要求退定金的时候,即使同意给商家1000元违约金,依然遭拒。

  另一位市民林小姐则醒目很多,她早前下订金购买某车,其后由于个人原因退订,经销商以车辆运输花费等原因,拒绝退订。不过,林小姐指出,购车协议中事前没有约定退订的条件,需双方协商解决,商家不能简单扣除全部订金了事。

  专业意见: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迥异,且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大不同。买车交订金前一定要“抠字眼”,协议中写了“定金”字样的,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则定金款是不能要求退还的。如果协议中明确是定金的,因为4S店违约而导致交易不成的,如过时不能交车、临时加价等,消费者可要求4S店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写的是“订金”,还有协商的余地,但建议在签订协议时要尽量写清楚退订的条件。如遇到以下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1。商家未按约定的期限或款式提供车辆;2。消费者办理贷款不成功,商家是否应该退订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