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环境整改效果明显。图为荔湾芳村的绿水蓝天。(资料图片)
												  广州市水环境整改效果明显。图为荔湾芳村的绿水蓝天。(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宇雄) 昨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耀光作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省城中村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中披露,广东城市黑臭水体数量全国最多,在最新公布的全国1945个黑臭水体中,广东有243个。

  广州86项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均已开工

  上个月5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8个组,赴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市进行调研,并在8市各选择若干个城中村、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广州市“水更清”计划实施86项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均已开工建设;同时,选定天河区车陂涌流域9个城中村,白云区大源村、永泰村,花都区新和村作为城中村水污染治理的试点。

  在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面,广州市根据城中村管网完善程度,针对现有的收集、处理方式,采取了“截污纳管、沿涌截污、就地收集污水进行分散式处理”三种治理方案指导黑臭水体流域内城中村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全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趋势向好。

  广东城市黑臭水体243个

  调研报告指出,城中村污水是城市黑臭水体的重要来源,是制约广东省重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的重要因素。报告披露,广东城市黑臭水体数量全国最多,在最新公布的全国1945个黑臭水体中,广东有243个,全国最多。目前,广东现有4800多个直通黑臭水体排污口,其中相当部分处在城中村。

  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当中明确:在目标上,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控制在10%以内,其中:珠三角地区2018年底前要消除80%以上;广州、深圳2017年底前要基本消除;粤东西北地区黑臭水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明确时间节点,争取提前完成。

  报告还提出,全面实施责任考核问责制。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将城中村污水治理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