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胡志慧)网购电影票到底能不能退?商家不给退是否就真的合理?昨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献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就电影票购票APP退票权限等问题是否合理合法作出回应。

  民声热线记者调查发现,网购电影票的退换条件非常混乱,例如有些电影院在A平台上不能退票,但在B平台上却可以。此外,部分售票平台宣称可以免费退款,但当记者致电平台客服时却被告知,售票平台其实并不能保证能百分百退票。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但实际上很多购票平台都屏蔽了这个功能。有律师表示,这个技术规范其实属于一种指引,因为它没有罚则,所以并没有强制效力。

  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王磊表示,“要看消费者和网络经销商的约定,如果购买了电影票,电影票有时效性,购买以后,别人又想看电影,结果电影票没有了,开场前退票对商家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是要有约定。”他提醒消费者购买网络商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形式、要求。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陈业怀表示,预收款这种消费方式,这几年越来越多,投诉也是一年比一年多。涉及到退款问题,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明确应当按照有利于消费者计算方式退回相关款项。 张文献表示,如果在购买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限,则涉及霸王条款。王磊表示,如果发生纠纷,可以拨打12345热线,或带齐交易凭证和网络经营者宣传资料到12315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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