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南屏站工作人员告知如何利用新科技治超。通讯员供图
												  珠海南屏站工作人员告知如何利用新科技治超。通讯员供图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粤交综 粤交集宣

  货车超限超载是最主要的公路杀手,对道路安全人身安全有巨大危害。昨日, 在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推广会上,记者获悉,4月20日,广东七市高速公路将率先试点非现场执法治超限超载,试点城市包括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将通过车牌识别、车辆计重等多重大数据手段来界定违规车辆,对当事人及背后企业等进行“一超四罚”,罚金最高3万,多次超限超载将被列入高速公路黑名单,在入口被劝返,并计划跟社会征信系统挂钩。

  超限超载造成巨大损失

  据了解,超限超载运输会极大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车辆的危险系数。研究表明,行驶时速为50公里的货车,超限超载率达到100%时,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同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给高速公路道路和桥梁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30%时,公路养护费用要增加200%。

  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不仅对道路桥梁造成严重损毁,还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今年春运第二天,清连高速19车连环相撞造成6死16伤的事故,就是肇事罐车超载近一倍所致。

  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以上)2836宗、死亡人数1218人、财产损失1757.31万元,分别占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11.37%、21.92%、23.64%。据统计分析,货车非法超限超载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最主要的公路凶手,造成了巨大损失。

  7市试点非现场执法治超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透露,此次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的试点市有7个,分别是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这7个市将从4月20日正式启动,年内将在全省铺开。”

  作为首批试行非现场执法的7个市,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高速公路出口等重要卡口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执法工作,对在高速公路入口被检测到涉嫌超限超载的货车,将由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实施劝返。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高速公路出入口设“法眼”

  昨日会上,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执法设备技术标准、收费站治超执法数据采集标准、收费站非现场执法流程标准和文书样式进行了明确和统一。

  在广珠西线,记者实地探访了珠海南屏收费站。据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收费站安装了计重设备、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自动拦截系统、摄像拍摄设备等,可以满足非现场执法证据需求。

  据了解,高清车牌识别系统与车道收费系统融合,对黑名单车辆进行自动报警和拦截;每年对所有收费站的称重设备进行4次检查,包括2次由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的强检及2次自检,确保称重数据准确合法。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表示, 如果对案件有疑问,当事人可以通过“珠海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快捷方便地反映有关问题,还可以在拍照、录像、录音后,通过网络渠道提交证据。

  “一超四罚”最高罚金3万

  据悉,广东省交通集团所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里程约占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70%。目前行经该集团所属高速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依然存在,有些路段情况还比较严重,发生查获最重的超载近200吨的车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桥梁等结构物的服役安全。

  昨日会上表示,将实现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取证标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文书样式统一,实施“一超四罚”,实现异地协同办案,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最高罚金为3万。

  关注焦点

  1.非法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如何?

  根据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非法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为:

  (一)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二)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三)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四)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五)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2.如果司机非法超限运输,将如何处罚?

  根据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

  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3.实施非现场治超时,如果非法超限运输当事人不来配合调查处理,交通执法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

  针对这种情况,珠海交通局行政执法局表示,他们作为全省最早探索试点的区域,主要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限制相关车辆使用高速公路,全省高速公路将实行“黑名单”制度,通过收费站的号牌识别系统进行筛选,发现多次违法仍不处理的车辆,收费站将做劝返处理。

  二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查扣涉案当事人银行账号、车辆、房产等,并予以强制执行。

  三是同公安部门协作,加强路检路查力度,一旦发现此类车辆,将现场和非现场治超违章一并处理。

  另悉,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对失信当事人实施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部分高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等行为。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