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2015年,广州交通系统爆发咪表窝案,广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将众多公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拖下水。近日,天河区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德生咪表罚金2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总经理莫某以单位行贿罪获刑1年4个月,原执行董事汤某获刑1年6个月。

  10年时间暗中交易 通过行贿实现创收

  据了解,德生咪表成立于2003年。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5年,莫某、汤某在经营德生咪表过程中,为谋取停车泊位的审批和经营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先后送给时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停车处处长付军、副处长黄文生、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处工作人员刘海平、广州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副处长关其凯、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办事处副主任陈红光等人(另案处理)贿赂达77.4万元,其中莫某直接经手所送的贿赂达20.8万元,汤某直接经手所送的贿赂达56.6万元。

  早在2014年,广州咪表停车经历涨价风波,引发各方口诛笔伐,停车场行业协会也出面“正名”,为咪表公司喊冤,认为咪表利润其实很低。正是这门“不挣钱”的生意,却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暗中上演着权钱交易。尽管涉案数额不算惊人,很多管理人员却都进来分得一杯羹。

  而德生咪表也想尽办法获得更大利益,据检察机关此前披露,德生咪表曾通过行贿,将停车位置从规定的2米宽缩减至1.8米,这样在原规划面积内,通过缩减单个面积、增加总体数量从而实现更大创收。

  有人过追诉时效 法院认定不追责

  另据已公开文书显示,时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停车处处长付军受贿一案经广州两级法院审理,其以受贿罪已获刑2年3个月。广州中院裁定书显示,付军除收受德生咪表董事汤某的贿赂外,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付军还收受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林某贿送的现金达7.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购物卡,为该公司在停车场经营报批中谋取利益。

  原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山大队主任科员范景初则因收受贿赂8.2万元及购物卡3000元,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另据一份公开文书显示,时任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办事处副主任陈红光收受德生咪表汤某贿送的现金达7.2万元(已退赃)。

  陈红光犯罪终了之时为2009年,追诉期至2014年,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已过追诉期限。天河法院认为,陈红光的受贿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的情形,依法应不再追诉,裁定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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