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2014年底2015年初,原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曾曝出腐败窝案,包括原局长陈杰文、原副局长严斌等在内的多人被通报落马。记者昨日获悉,陈杰文、严斌被控受贿70多万元、283万元,两案日前分别在广州中院终审。

  原局长陈杰文: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现金71万

  陈杰文原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局长。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6年至2014年12月,陈杰文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原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71万元、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8万元及苹果6移动电话1部。

  据了解,陈杰文案发或与媒体多次曝光的二沙岛违建别墅有关。2015年1月13日,陈杰文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缴赃款50万元。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杰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以受贿罪对其判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近日,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多年收受贿送现金

  2006年至2007年,为房屋报建请托人谢某(另案处理)提供帮助,收受谢某贿送的现金4万元;

  2006年至2013年,多次收受开发商广州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余某(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42万元;

  2014年,多次收取二沙岛别墅改造项目报建请托人阮某(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22万元及苹果牌iPhone6移动电话1部。

  原副局长严斌:受贿283万 自首获刑5年7个月

  严斌原系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越秀区法院一审查明,2010年至2012年,严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长堤大马路富丽华大厦改造工程等规划许可中,为黄某、马某乙(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并收受黄某、马某乙贿送的好处费283万。

  2015年3月26日,严斌到越秀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缴赃款人民币101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严斌向一审法院退缴赃款人民币182万元。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对严斌判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严斌不服上诉,近日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大一笔受贿

  2012年,在办理长堤大马路富丽华大厦改造工程的规划报建审批过程中,严斌为请托人黄某提供帮助,分两次收受黄某贿送的钱款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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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有5名官员因职务犯罪获刑

  在陈杰文、严斌案发之前,原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规划用地科科长马志鹏最先判刑。

  判决书显示,2014年间,马志鹏为帮助刘某潮办理广州市越秀区站西路63号加建工程规划审批项目,分两次贿送给时任广州市规划局越秀分局副调研员何华涛(另案处理)现金共计3万元、建筑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傅斌(另案处理)现金共计3万元。

  马志鹏受贿270万,行贿6万元,数罪并罚获刑6年。原越秀区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傅斌,则因受贿28万一审被判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此外,2016年9月底,原广州市规划局副巡视员谢国玮因被认定受贿140余万,一审被广州中院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

  至此,越秀区规划局至少已有5名官员因职务犯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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