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越秀和海珠等多个区公布了2017年小学招生政策以及公办小学招生地段信息。多个区的入学条件放宽,其中越秀区适龄儿童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有望有学位,海珠区集体户孩子也有机会可以对口入学。

  越秀区

  五月购一手楼

  或能对口入学

  根据2017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越秀区将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小学招生对象是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未满6周岁(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15日。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报名前购买现楼有机会当年入读对口小学

  在入学条件上,拥有完全房产住户。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住在非直系亲属房产也可有学位

  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于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执行。

  又讯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部门公布了小学招生地段,地段变化不大。其中,小北路小学招生计划达到13个班,成为全区招收学生最多的学校之一。在北京路附近的大南路小学,此次招生只有两个班。同样两个班的还有位于原来矿泉地区的沙涌南小学、养正小学。

  (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海珠区

  集体户孩子有

  对口入学机会

  今年海珠区的公办小学入学条件有所放宽,随祖辈居住以及父母不完全房产的适龄儿童有机会对口入学,海珠区的集体户孩子也有机会可以对口入学,而非去年的全部被统筹。

  滨江西路第一小学今年暂停招生

  1。原来对口邓世昌纪念小学的龙凤街仁和社区地段纳入了同福中路第一小学。

  2。原对口基立道小学的江南中街南园东社区的前进路君雅街33、35号地段纳入万松园小学。

  3。原对口邓世昌纪念小学的龙凤街世昌社区的宝岗大道106号、108号,宝岗路13~63号单门牌地段纳入宝玉直小学。

  4。原对口黄埔小学的琶洲街黄埔北社区的杨青路13~31号单门牌地段纳入海珠区第三实验小学。

  5。原对口海珠区第三实验小学的琶洲街琶洲东北社区、琶洲西南社区地段纳入海珠区保利天悦小区配套学校(名称待定)。

  6。海珠区南边路小学与海珠区宝玉直实验小学重组,重组后原招生服务地段不变。

  7。海珠区滨江西路第一小学因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需要,今年暂停招生,其服务地段适龄儿童暂由海珠区同福中路第一小学接收。

  海珠区教育局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该区适龄儿童的实际分布数据,结合相关学校的服务承载能力而定的。

  海珠区小学学位具体安排方法

  1。完全房产:

  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学位被占用=统筹入学;

  2。不完全房产:

  不完全房产是父母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学位已被占用=统筹入学;

  3。随祖辈居住:

  父母市内没有其他房产+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其他情况=统筹入学;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

  统筹入学;

  5。租住户:

  公租房为父母广州市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私人租房或其他情况=统筹入学;

  6。集体户:

  集体户口地址是父母广州市唯一居住地+5月份时父母仍在该单位工作=对口入学;

  其他情况=统筹入学;

  公共集体户口=统筹入学;

  符合2017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7〕5号)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5月10日至5月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 http://zs.gzeducms.cn。

  2。 学校预录取。5月25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3。 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全媒体记者廖靖文)

  荔湾区

  儿童跟随祖辈

  需入户住两年

  昨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在网站上公布了小学招生细则。

  原则上“三同”只能安排一个学位

  根据细则,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同户同住,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各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办法。

  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17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入户并居住满两年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自购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穗无其他房产的证明,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并经审核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唯一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对口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除外)。

  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统筹安排

  如果不符合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按哪种办法入学?

  根据细则,不符合以上条件,或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者,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荔湾区者,可在荔湾区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者,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又讯 广州市荔湾区小学招生地段公布,多家小学招生地段不变。

  记者比对上年招生简章发现,沙面小学、西关培正小学入楼盘招生,两间小学分别进入两楼盘招生。工作人员介绍,西关培正小学在某楼盘招生,为楼盘配套小学。

  (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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