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查处违法案件48起 从严惩处33人

  (通讯员:黄康灵、宁文池) 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宣布,今年3月底以来,白云机场警方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六严”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近半个月以来,警方共查处违反“六严”违法案件48起,行政拘留5人,罚款28人,震慑了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行驶,维护了民航运输安全。

  自2015年民航局下发“六严”(安检要严查、公安要严打、空中要严控、监管要严管、货运要严治、内部要严防)工作要求以来,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由局领导统筹成立专班,开展系列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举措,白云机场警方专门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乘机旅客提供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服务,方便旅客出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专门在安检口、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摆放警方提示牌,提醒旅客遵守相关乘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民航运输秩序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对在旅客出行过程中出现的藏匿火种、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冒用身份证件,以及在飞机上抽烟、不听劝阻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处。3月31日,一名外籍旅客在巴黎至广州的CZ348航班飞行途中,进入机舱尾部洗手间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引发机上乘客恐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旅客被白云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4月3日,旅客李某准备乘坐CZ285航班前往东京,其将一个打火机藏在保温杯内被查获并被移送白云机场警方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李某被白云机场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近半个月来,白云机场警方就先后查处违反“六严”违法案件48起。

  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维护民航运输秩序特别是航空器安全需要每一位乘客共同参与。白云机场警方将坚决贯彻民航局“六严”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对危害民航运输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切实保障机场安全生产、旅客平安出行。(完)

  参考法律法规条文(节选)

  1、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过安检乘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乘坐民用航空器,随身携带或者交运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民航公安机关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2、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过安检乘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3、携带管制刀具过安检乘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4、飞机上使用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5、飞机上吸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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