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2013年,天河区冼村窝案爆发,以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为首的一众官员相继落马,其中包括其老部下广州市协作办原纪委书记何继雄。而何继雄的姐姐,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何月霞在这起腐败窝案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近日,广东高院对何氏姐弟腐败案分别作出终审判决,何继雄以受贿罪获刑14年,何月霞也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获刑14年。

  部分受贿款项与曹鉴燎有关

  据了解,何继雄曾任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镇长等职,曹鉴燎是何继雄的老领导,二人在工作上多有交集。

  据法院查明,何继雄历任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镇长兼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天河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冼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任上述职务期间,何继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人民币2640万余元、港币1万元、美金5000元和购物卡价值人民币107万元。其中何继雄个人占有受贿款共计人民币1590万余元、港币1万元、美金5000元和购物卡价值人民币107万元。

  行贿人中,包括广州市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某华、何月霞所在的兆联公司(原为集体企业,后改制)等,部分共同受贿款项与曹鉴燎有关,行贿人则在工程承接、人事任命等方面获得利益。鉴于何继雄如实供述、部分退赃并有检举揭发立功情节,广东高院近日二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姐姐弟弟“携手”捞取好处

  利用何继雄的“影响力”,其姐何月霞同样赚得盆满钵满。从2005年开始,何月霞担任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她的上任得益于何继雄的帮助。在收受贿赂的同时,何月霞也通过企业向何继雄输送利益。

  据法院查明,1999年至2014年间,兆联公司在开展自有物业租赁经营活动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经两任董事长冼瑞洪、何月霞同意,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款项共计人民币491万元,其中何继雄收了325万。此外,何月霞与何继雄勾结,在兆联公司自有物业出租的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20万元。

  2007年至2013年,何月霞利用审批兆联公司财务支出的职务便利,伙同兆联公司总经理叶某清(另案处理),以虚增中介服务费、虚构物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兆联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085万余元。其中,何月霞分得355万余元。

  广东高院二审以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判何月霞有期徒刑14年。另据了解,冼瑞洪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兆联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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