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更为方便、快捷的交友方式,也有不少人因网络相识、相熟,走上了恋爱、结婚的道路。广州市从化区的一名36岁的男子也采取了网络征婚的方式,不过,他不仅没成功“脱单”,还被相亲对象小琳盗窃了银行卡,卡里的一万余元也被相亲对象取走。2017年3月,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的违法所得一万余元,追缴后返还给被害人。

  大龄男子微信征婚,相识一周火速相见

  36岁的阿杰是家住广州市从化区的一名大龄男青年,2016年10月初,苦于没有对象的阿杰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征婚信息,他写道:“广州本地男,33岁,有车有房,有固定工作,寻找生命中的另一半。”过了两天,29岁的小琳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朋友转发的这条征婚信息。想到自己离婚已经几年了,该男子的情况也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就加了阿杰的微信。

  聊天中,阿杰称自己是广州番禺人,在番禺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同是番禺人的小琳考虑到两人家在同一个区,阿杰工作也还不错,于是就同意和阿杰见面。2016年11月初,两人相约在白云区见面,见面后,阿杰开车接上小琳,带着她来到从化区的景点游玩,接下来的几天,两人都一起住在位于从化区某住宅楼的阿杰家中,晚上两人也是分房睡。

  相处过程中,阿杰觉得小琳非常适合自己,很想和这个姑娘一起走下去,于是就向小琳表白,并和她商量结婚生子的事情。小琳对阿杰说,结婚生子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想知道阿杰有多少存款。阿杰说目前有一些存款。小琳认为口说无凭,要亲自查一下阿杰的银行卡才相信。考虑到自己是奔着和小琳结婚去的,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阿杰用手机打通了银行电话查询余额,并当着小琳的面输入了银行卡号以及账户密码。

  感觉被骗内心恼火,为拿补偿深夜盗窃

  小琳一开始也是想着如果合适的话就和阿杰结婚,但是在和阿杰相处的过程中,她慢慢发现:原来阿杰并不是33岁,而是36岁;他的家不在番禺区,而是在从化区;工作也不是房屋中介,是在黄埔区的一个工厂打工。想到自己大老远跟着阿杰来从化还被他欺骗,小琳内心非常憋屈,暗自想应该让阿杰拿出点东西补偿自己。

  2016年11月5日晚上,小琳打电话让朋友来从化接她,朋友到了后,2016年11月6日凌晨,小琳偷偷拿走了那张曾经查询过余额的银行卡,并就坐上朋友的车走了。行车途中,小琳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了,就下车到附近的ATM机上取了一万余元,取了钱后就把银行卡扔掉。

  2016年11月6日上午,睡醒的阿杰发现小琳已经不在房间,手机里存的她的信息都被删除,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也不见了,经过查询,银行卡里少了一万余元。阿杰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小琳,表示有什么事可以好好沟通,就算最后没有在一起也可以做朋友。小琳则表示,阿杰欺骗了自己的感情,拒绝把钱还给他。2016年11月7日,阿杰报警,2017年初,小琳被民警抓获。

  从化法院:小琳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庭上,小琳表示,她盗窃阿杰财物是因为他在征婚信息和聊天中隐瞒了户籍地、职业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认为他欺骗了自己感情,所以才选择拿走其财物。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17年3月,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的违法所得一万余元,追缴后返还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网络征婚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网络征婚以其灵活、自由、快捷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多人的青睐。但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网络征婚在带来“速食爱情”的同时,也容易带来婚骗、闪婚闪离等一系列“副产品”,甚至有可能像本案一样引发犯罪。

  因此,经办法官提醒大家,网络征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了解对方的真实信息。通过社交网站、聊天软件认识的人,由于前期并不了解,因此在确定是否要开展一段恋情之前,应该先通过各种渠道查询对方的信息是否属实。

  二是要全面了解对方的性格。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6年曾审理过一起“闪婚闪离”的案件,男女双方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相识,很快便结婚,但也很快就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现实生活的粗茶淡饭并不是网络世界的几个表情包就可以表现的,通过网络征婚“奔现”后,在现实世界中应多了解对方,才能为对方是否适合自己做出相对全面的判断。

  三是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本案中,阿杰将见了一次面的小琳带回了自己家,还把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告诉了她。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女子通过网络和一名男子相识,在交往过程中,女子被男子拍摄了多张裸照,并在分手后被男子用照片进行敲诈勒索。因此,在网络征婚、交友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交往过程中的警惕性,以免对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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