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前两天在广州市中医院输液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家属心生疑虑拿起已经输了十多分钟的药水查看,才发现这包药水竟然今年2月就过期了。而目前患者的病情未见明显好转,双方也未能就责任问题达成共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记着采访了解:“根据市民陈先生表示,在5月2日当天,他的太太由于出现胃部不适,由广州市白云区来到了广州市中医院进行胃镜检查,在做完胃镜后医生为其进行了输液,但是家属却在输液过程中意外发现输液注射的药水竟然是过期的。

  谢女士今年33岁,本月2日,胃痛多日的的她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她的医保定点三甲医院广州市中医院脾胃科照无痛胃镜。由于照胃镜时必须空腹,为了给谢女士补充能量,防止其低血糖,医生给谢女士开了“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吊了十分钟点滴,谢女士感觉不适。这是他们才发现,该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有效期为2017年2月21日,已近过期2个半月。

  据谢女士反映,她在输液的时候出现了痛感,随后一看药瓶才发现,药水竟然是过期的。

        陈先生当即向当值护士反映情况,护士也只是换了一包新的注射液。

        陈先生当即向当值护士反映情况,护士也只是换了一包新的注射液。

  由于谢女士照完胃镜后连续出现了头痛、发热的情况,她的家属多次向院方提出不满。昨日上午,医院医务科在家属的见证下对那包过期的注射液进行了封存。而院方也对谢女士进行了血常规和尿常规检查,暂未发现异常。

        该医院表明,如果这个药影响到了内脏,谢女士所有的检查费医院都负责。        该医院表明,如果这个药影响到了内脏,谢女士所有的检查费医院都负责。

  家属表示,谢女士目前身体状况未见好转,她本人也不再信任该院的治疗,因此提出需要立即转院。但是医患双方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患者 谢女士

  “我现在是整个人头晕、头痛,然后眼睛也痛,昨天眼睛还是肿的。他们医院说是错了,但是是没有问题的 ,基本没问题的,他们就这样跟我说。

        对于医院这样的解释,谢女士表示十分不满意。        对于医院这样的解释,谢女士表示十分不满意。

  随后,广州市中医院方面表示,院方承认给病人注射过期药水完全是医院护士的疏忽,他们愿意为此负责。

  广州市中医院副院长 徐女士

  “这件事情是护士在对药品有效期时不够仔细引起的,这方面我们一定会加强管理。而相关人员该负什么责任我们都会进行处理。

  “后期的筛查中有没有再发现过期药品?

  “没有,没有,就唯独这个,好像中奖一样中了一个。

  徐院长表示,由于该药水已经开封使用,他们无法对其进行检测;不过由于该药水的主要成份是果糖、乳酸和电解质,药物在过了有效期后,只要保存在符合规定的地方,理论上不会出现有害或者有毒物质,只是药物的效用会有所下降。目前,双方就此事还在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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