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化区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了一宗老赖欠款案。

  2004年,阿旺(化名)因非法持有枪支并开枪导致被害人阿海(化名)死亡,于2005年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父母5万余元。

  从化区法院于2005年9月立案执行,因阿旺仍在监狱服刑,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05年10月20日中止执行。2010年5月阿旺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支付任何赔偿款给阿海的父母。随后,阿海父母于2013年10月申请恢复执行。

  阿海的父母申请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均未发现阿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帮申请执行人拿到款项,执行法官努力做阿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努力下,阿旺同意每月偿还500元。然而,阿旺只在当天支付了500元,之后就把还款协议当成“一纸空文”。

  鉴于这种情况,2015年12月,从化区法院决定对阿旺进行司法拘留。得知情况后,阿旺立即于当天偿还了几百元,表示自己愿意还款,阿海的父母也同意再给他一次机会。然而,阿旺又和上次一样,过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执行法官发现,阿旺经常开着一辆小汽车,还在一家饭店担任主管。但其所开的小汽车并不登记在自己名下,担任主管的饭店老板是他的弟弟。执行法官认为阿旺存在隐匿财产的可能。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确认阿旺有履行能力,决定再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法官将阿旺带回法院,向他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在听到拘留决定时,阿旺立刻表示愿意筹钱还款,找来朋友代他交了首期款1万元,并在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见证下写了《检讨书》。据悉,距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不足24小时,阿旺就交齐了赔偿款。

  编辑点评: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不仅是“奇葩”,而且还是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像这桩案子里的老赖,持枪致人死亡被判蹲监赔款,但他却有钱不还一拖多年。难道他就没有一点点对被害人父母的歉疚感?需要法官两度决定拘留才能唤回他的“良知”?看来,五年多的牢狱生活还没有改造好他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