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

  公安办案向受害人收取“办案经费”;民警通风报信助人逃避处罚……昨日下午,广州市纪委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言人、市监察局副局长蔡鹏浩通报了广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基层正风反腐典型案例等情况。

  4个月立案查处438违纪案件

  蔡鹏浩介绍,据统计,今年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92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38件(其中,局级干部案件4件、处级干部案件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9人。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88人,党政纪重处分181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2人。

  此外,今年以来,市纪委加大一把手约谈工作力度。据统计,今年1至5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任学锋共约谈有关市直单位一把手2人次,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共约谈有关区、市直单位一把手48人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有1369名领导干部共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3256人次。

  一季度问责领导干部22人

  蔡鹏浩介绍,近日,广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同时通过解释条款明确其范围包括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及其领导成员,而不限于党委(党组),实现了问责范围全覆盖。

  蔡鹏浩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一季度,全市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22人。

  典型问责案例

  1.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委因单位干警违规因私出国(境)被问责

  2015年8月,在全市开展的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名干警存在未经组织批准因私出国(境)的问题。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委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海珠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刘庆阳等人因单位违规购买购物卡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被问责

  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海珠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先后多次购买购物卡以及向其在编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合计人民币39.87万元。理事会主任刘庆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个人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理事会副主任陈金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黄荣宗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4名直接责任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区供销社党支部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3.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党支部负责人梁添荣不及时报告支部党员被判刑问题被问责

  2012年5月,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党支部党员梁某因制造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梁添荣在担任沙头街榄山村党支部委员、党支部负责人期间,对梁某因判刑长时间未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实不主动核实,不及时向沙头街有关部门上报情况,直至2016年5月沙头街组织部门清查时才发现。梁添荣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基层干部违纪问题占比大

  蔡鹏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基层干部违纪问题占比较大。2016年,市纪委接收的信访举报有80%涉及乡科级以下基层干部,查处的违纪人员有85%属于乡科级以下基层干部。

  当前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党组织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二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扶贫攻坚、民生惠农、城市更新改造、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农村工程建设等领域“小官大贪”、截留挪用、克扣强占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基层执法监管、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此外,今年以来,广州市委把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全市加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一件大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关于拉票贿选的信访举报43件,目前正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典型问题将及时予以曝光。

  近期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例

  1.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张力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4年,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办理一涉嫌合同诈骗案期间,该大队时任大队长张力利用职务便利,以“办案经费”名义先后两次收受被害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8万元。2015年9月,张力通过他人退还所收受的人民币8万元。因违反廉洁纪律情节严重,张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另获悉,张力一审已以受贿罪被中山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该案还牵涉一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民警黄韬泄露工作信息、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问题

  2014年7月,黄韬在工作中得知其老乡罗某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罗某离开暂住地,逃避公安机关抓捕。2016年10月,黄韬将群众举报原南香山派出所某辅警的信息向被举报人泄露。2016年8月至11月,黄韬明知其老乡周某、黄某在南香山派出所辖区内经营无牌士多店并供他人赌博,不但不依法履职查处还多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周某、黄某泄露出警信息助其逃避查处,通过微信方式先后4次收受周某的好处费。因违反行政纪律情节严重,黄韬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白云区江高镇雄丰村出纳卢伟森职务侵占问题

  2008年7月至2014年5月,卢伟森在担任白云区江高镇雄丰村下属北黄一社、北黄二社等九个经济合作社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不将银行对账单交给村会计入账的方式,非法占有九个经济合作社未入账利息共计人民币12.9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因违反廉洁纪律情节严重,卢伟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白云区地理信息和数据管理中心主任罗云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09年至2015年,罗云华在担任广州市白云区房地产测绘所所长、白云区地理信息和数据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在管理分包测绘项目的过程中,收取某企业主和测绘业务承包商贿送的人民币234.8万元。因违反廉洁纪律情节严重,罗云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番禺区珠江粮油总公司原总经理蔡铭辉收受下属企业款项问题

  2002年至2014年,蔡铭辉担任番禺区珠江粮油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下属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所送款项合共人民币44.3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因违反廉洁纪律情节严重,蔡铭辉受到开除党籍、解除人事关系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