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归还追缴回来的被盗款。

  广州日报东莞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摄影报道)一工厂将101.2万元现金存放在公司财务室保险柜中,离职员工王某华伙同其老乡潘某玉一起将保险柜从3楼扔至1楼致其破损后,把存放在保险柜中的101.2万元现金全部盗走。这是今年5月14日发生在东莞清溪茂某厂的一起特大入厂盗窃案,案件9天后后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华(男,41岁)和潘某玉(男,52岁,均为贵州省人)均被抓获。警方成功缴回100.086万元赃款,昨日全部归还被盗工厂。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华、潘某玉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楼砸一楼 保险柜破损

  据清溪警方通报称,今年5月14日10时许,该分局清溪派出所接报称:辖区茂某厂发生一起入厂盗窃案,财务室的保险柜被人从三楼砸到一楼,保险柜里的101.2万元现金被盗。

  据茂某厂的负责人介绍,被盗的财务室与工厂的车间均设在三楼。事发当天是周日,公司财务未上班。直到10时许,车间的工人发现平时用的推车被人放在了财务室一窗户边,于是便叫来了工厂保安。保安来到后,发现财务室的保险柜被砸损在一楼楼下。事后,经向公司财务人员核实,保险柜里存放的100多万元现金不见了。

  “由于再过1天,公司就要给员工发工资,同时要向供货商支付相应的货款,因此便存放有100多万元现金在保险柜里。”茂某厂财务经理周女士说。  

  跨省成功抓捕嫌疑犯

  接报后,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局长蔡树伟第一时间率队到场开展破案工作,同时成立专案组。

  经过8个昼夜的侦查,5月21日,专案组民警锁定两名盗窃嫌疑人及他们在贵州省活动的情况。5月23日9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浙江温州某高速公路检查站成功将正乘大巴欲出逃的嫌疑人王某华抓获。当天中午12时许,另一组民警在清溪镇将嫌疑人潘某玉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潘某玉如实交代了赃款的去向。专案组民警从其暂住的清溪镇河板桥村某出租屋及其老家先后缴获赃款10.4万元和40万元,合计50.4万元。

  专案组民警在王某华妻子雷某桠(女,44岁)暂住的东莞市黄江镇某出租屋将雷某桠抓获,并缴获赃款9.07万元。还有40万元现金在王某华老家自留地的山上挖出。至此,专案组总共追缴赃款100.086万元。

  40万赃款埋在老家自留山

  昨天上午,在“5·14”特大入厂盗窃案通报会现场,记者看到警方成功缴回的赃款中,有7捆是未开封的,每一捆为10万元。被嫌疑人从3楼抛下的保险柜也完全破损。

  另据警方提供的相关视频显示,办案民警来到一处荒山坡上,从一杂草堆下,成功找到了被埋在地下的40万元现金。

  负责此案的警官吴杰伟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王某华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能力。因此,当他分得50多万元赃款后,除了给他租住在东莞黄江的妻子雷某桠留下9.07万元外,将另外40万元赃款带回贵州老家,并将这些钱用塑料袋包好,埋在他家自留山上。且为了继续欺骗办案民警,他又在埋钱的自留山对面的山坡上,挖了一个类似的山洞。因此,当警方把他抓获后,他故意将办案民警带往那个没有藏钱的山洞,造成埋在这里的赃款被他人取走的假象。但是,在办案民警的侦查下,其妻雷某桠交代,丈夫王某华在电话中说他准备将偷来的其余40万元埋在自家山上,预留给他儿子未来结婚娶老婆用。

  警方提醒

  现金不要在厂过夜 安装视频监控

  清溪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景传告诉记者,“5·14”特大入厂盗窃案中,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事工厂的一些防范薄弱环节,如工厂为方便业务开展,长期将大量的现金存放在保险柜过夜,且保险柜放在大办公室里,办公室没有安装防盗装置;工厂的监控视频很少,视频像素不高;安保防范不足,犯罪嫌疑人出入现场多次都没有及时被发现。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工厂经营者,只有在安全防范措施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工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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