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林志伟)昨日,中山交警部门对外发布,7月25日凌晨,杨某驾驶的小轿车与胡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小榄镇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轻微损坏。由于杨某酒后驾车,胡某无证驾车,两人随后分别找人顶包以逃避相关处罚。小榄交警大队识破机关。目前,胡某已被行政拘留,另外三名当事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7月25日凌晨4时许,小榄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辆粤J号牌小轿车在小榄联丰路与兴裕路交汇处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后被寻回。值班民警现场调查处理发现,小轿车司机杨某某和摩托车司机马某叙述的事发经过漏洞百出。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及相关证件并调阅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了问题。在证据面前,杨某某、马某先后承认了为他人顶包的事实。

  经查,杨某某为广西桂平人,是小轿车肇事司机杨某的弟弟;马某为四川宜宾人,是摩托车肇事司机胡某的老乡。据双方当事人交代,杨某因在事发前喝了酒,担心受到严厉处罚,便找来弟弟冒名顶替;而摩托车驾驶人胡某是无证驾车,害怕被交警部门拘留,便叫老乡马某驾另一摩托车来为自己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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