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卖车位,开发商食言了》追踪

  信息时报讯(见习记者 张艳)前日,本报报道了“东风广场卖车位,开发商食言了”一事(详见《信息时报》9月13日A13版),引起广泛关注。东风广场销售负责人昨日回应记者称,公示的130万元只是在相关部门的备案价,并不是实际销售价格。目前车位正在办理销售备案手续,正式销售时肯定会依法依规,不会违反合同约定。

  此前据业主反映,他们在与开发商签订五期购房合同时,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停车位最高售价不超过100万元。如今停车位的公示价格却为130万元,与合同中的约定不符。

  对此,该负责人回应记者称,目前公示的停车位价格是项目销售在相关部门的备案价格。“根据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备案价,所以开发商都会希望把备案价尽量调高,但实际开售时价格肯定会比备案价低。”该负责人明确表示,等完成相关手续正式开售时,最终的销售价格肯定会履行之前的合同约定,不会高于100万元。

  该负责人也坦言,他们此前与东风广场业主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引发许多误解。东风广场五期项目当时为支持地铁五号线建设,地下停车场仅能建设两层,但为了满足业主日益增加的停车需求和规划要求,使用了部分的机械停车位。东风广场第五期住宅楼地下停车位共257个,其中212个为机械停车位,非机械车位44个,不可售1个。按照相关规定,只有非机械车位可以用于销售。该负责人表示,本次开售的车位全部为非机械车位,不会出现业主买到“半个车位”的情况,开发商也不会捂售。

  据记者了解,目前开发商暂未与全体业主沟通停车位未来销售价格事宜。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瑞果表示,从字面含义来看,购房合同附件是对车位未来销售计划和价格的预测,但从实质上看,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一项承诺。如果擅自提高价格,则是对双方原约定条件的单方面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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