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洋通讯员唐梦圆

  不能租廉租房,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也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住房体系的“空白区”。昨日,省住建厅针对民声热线栏目组收集的市民关注问题作出回应。

  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咋办?

  购买新房时,房地产开发商变相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遇到此类情况,省住建厅建议市民第一时间向住建部门和公积金中心反映,反映渠道包括通过省市各级平台提供的相关咨询和投诉渠道,如市民邮箱、市长信箱等,也可以通过住建(房管)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网上咨询或投诉功能,以及现场反馈等方式。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比如增加服务办理渠道,提升了业务处理能力和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同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房地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还逐步增加了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对这类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省住建厅还会加强宣传,让职工和开发商都能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好处。

  分配公租房如何做到透明公正?

  今年以来,广东省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那么在分配过程中,如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呢?省住建厅回应称,将切实把好“准入”关,一方面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联审联查机制,有效防范违规暗箱操作、变相福利分房等问题的发生。

  在强化分配管理方面,建立轮候制度。切实做到保障基本、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真正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另外,定期开展清理检查,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对少数骗取保障资格、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清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