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天研 通讯员陈庆)危化车辆在广州通行,将纳入限行备案管理,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运输的危化品要纳入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昨天,市安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将破解32个部门“多头治水”责任不清的局面。

  现状:责任不明界限不清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是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数量大、种类多、覆盖广、涉及环节多,安全风险大,监管压力大。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95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2家,危运车辆3692辆,化学品储罐数3066个,总容量752万立方米,油气长输管道51条、740公里,危险化学品管道92条、138公里,工业管道2724公里,燃气管道8787公里。

  同时,危险化学品涉及部门多达32个,各监管部门之间在规划建设、运输等方面责任不够明确、界限不够清晰。随着城市发展,“城围化工”现象凸显,外地车辆管控困难,事故隐患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经大量调研,总结多年来广州危险化学品管理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各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市安全监管局起草了《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监:完善“黑名单”制度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闻发布宣传的基础上,下一阶段将健全配套保障机制,督促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明确工作职责。

  同时,做好与国土规划、财政、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配套完善“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评价、失信惩戒机制。

  此外,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强化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

  新规五大亮点:

  1.破解执法无经费问题

  《规定》明确了经费问题。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查封、扣押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处理费用,以及举报奖励费用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此举解决了安监执法无经费或有经费无法开支的突出问题。

  2.杜绝“城围化工”重演

  《规定》解决了城围化工问题。随着城市扩张发展,“三条围”包围广石化这样的“城围化工”问题日益凸显。《规定》明确,国土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阶段加强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距离把关。

  3.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规定》提出,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作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示范单位评审等的考量依据。将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4.危化品运输车辆要限行

  《规定》提出,建立外地危运车辆管控措施。危险化学品车辆全市纳入限制通行范围,外地车辆申请获批方可通行,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经由限行区域以外的公路行驶通过。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危化车辆(包括外市籍和本地籍)在广州通行,以后都要由相关部门纳入限行备案管理,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运输的危化品要纳入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5.部门共享一个信息平台

  《规定》为建设危化动态信息平台提供支撑。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流向不清,是造成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和救援巨大损失的重要原因。《规定》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将各自的信息录入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各监管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