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品深夜无证驾车,撞倒一名路人后,找表弟顶替冒充司机。表弟以为事情不大,就答应了,没料到路人很快伤重去世。后两老表先后投案自首。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这名表哥有期徒刑三年,以包庇罪判处这名表弟有期徒刑半年。

  2017年5月1日晚上23时许,现在37岁的贵州男子阿品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东莞市大朗镇富华中路由美景路往巷尾村方向行驶,途中撞上一名横穿公路的男子。肇事后,阿品驾车送伤者前往大朗医院抢救。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阿品心里害怕,就打电话给表弟阿凯让他“顶包”。阿凯以为伤者无大碍,就答应了表哥的请求。

  后该男子送院后不治身亡,阿凯害怕,叫表哥坦白。随后,两老表先后自行到交警大队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阿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夏某、阿凯不负事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阿凯明知他人犯罪而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阿品无证驾驶机动车,酌情从重处罚。两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对阿品减轻处罚,对阿凯从轻处罚。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阿品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包庇罪判处阿凯有期徒刑六个月。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