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奚慧颖) 日前,市住建委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直管房非住宅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市住建委委托各直管房管理单位管理的非住宅性质直管房,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但有7种情形也可定向招租。
根据通知,直管房非住宅出租须参照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租。其方式是指各直管房管理单位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招租,或根据实际采取网络竞价、现场报价、专家评审、招投标等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化交易方式。但有7种情形可以实行定向租赁。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承租直管房非住宅作办公用房或社区服务用房的(包括社区管理公共中心、居委管理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人饭堂等),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按5元/平方米·月计算租金。各直管房管理部门使用直管房作应急和抢险物质储存使用的给予免租使用。
按照通知,各直管房管理单位将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擅自转租直管房的,要按规定收回直管房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