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 张瑜报道:农村里面饲养家禽本是寻常事,然而梅州市蕉岭县的俩兄弟却因家禽引发矛盾,哥哥怀疑弟媳喂鸡时追打了自家的鸡,竟用木棍打伤弟媳。记者今天(8月7日)从梅州市蕉岭县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郭某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住在梅州市蕉岭县某村的郭某宇与郭某鸿两兄弟毗邻而居,两家都养了些鸡。一天中午,弟弟郭某鸿的妻子谢某正拿着饲料喂鸡,不料,惊动了哥哥郭某宇家养的鸡。此时,听到声响的郭某宇从家里走出来,以为谢某在追打他家的鸡,便随手拿起其住家门坪的一根直径约4cm的木棍,朝谢某的后脚跟打了一下。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弟弟郭某鸿闻讯从家中出来“救驾”,却被郭某宇持棍追打。见丈夫被追打,谢某忙前去阻拦,正在“暴走”的郭某宇持棍朝谢某腿部打去,致使谢某左腓骨近端骨折。经鉴定,谢某的损害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郭某宇赔偿了谢某医疗费共计7500元。

  梅州市蕉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郭某宇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以和为贵,作为同胞兄弟姐妹更应互帮互助、相亲相爱,因芝麻小事就怒火中烧、大动干戈不仅伤了亲情,还要承担被判刑的后果。市民平日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