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张女士提供的打车记录)(上图为张女士提供的打车记录)

  2018年9月7日,微博网友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最终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得以下车。今天,记者从市交委获悉,得知相关情况后,市交通部门立即与该网民即乘客张女士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经过,并及时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开展事件调查。

  广州交委: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 滴滴应与公安部门就报警服务加强对接

  根据张女士在网上的描述,她与另一女乘客共乘一辆滴滴车辆,但司机疑似精神异常,挟持两人在高架路上不肯减速停车。

  同行乘客打电话给客服要求滴滴官方出面联系司机停车,滴滴官方只劝说她跟司机好好讲,并没有联系到司机本人。

  迫于无奈张女士只能按下打车页面一键报警按钮打电话报警,然而接通后才知道这个一键报警并没有按她界面显示的把涉事车辆信息和所在位置报告给警方。

  其后的路途上,两人开始劝说司机将其放下,始终无果。终于在下高架之后由于车流密集,速度放缓,两人迅速解开安全带,拍打车门并威胁司机跳车,司机才把车停下。

  对此,市交通部门认为,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滴滴应与公安部门就报警服务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功能。

  涉事网约车司机未取得从业资格

  经核实,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粤AG21M0车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当事司机吕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

  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章,9月10日,市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案件处理告知书》。

  市交通部门表示将继续依法依规加强网约车监管工作,督促平台公司规范经营,严守安全底线,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严把驾驶员准入,做好驾驶员培训教育等;同时,将继续加大对网约车及平台公司各类违章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文:广州日报记者张露 通讯员交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