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交通宣) 9月7日,微博网友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最终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才得以下车。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得知相关情况后,市交通部门与乘客张女士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经过,督促滴滴公司配合开展调查。

  被困滴滴车内 威胁跳车才脱身

  据张女士描述,事发当天,她与另一女乘客拼车,乘坐一辆滴滴车辆,随后因行车线路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司机“挟持”两人在高架路上不肯减速停车。同行乘客打电话给客服要求滴滴官方联系司机停车,滴滴官方只劝说她跟司机好好讲,并没联系到司机本人。由于不想激怒司机导致他做出危害人身安全的事,该乘客只好微信联系其亲属报警。该乘客家属先后找滴滴平台和110报警,滴滴平台给出的答复是他们搜索不到这个车牌号,110给的答复是要顾客本人联系警方才可以。

  迫于无奈该乘客只能按下打车页面一键报警按钮打电话报警,接通后才知道这个一键报警并没有按其界面显示的把涉事车辆信息和所在位置报告给警方,导致警方需要在电话里要求乘客形容车辆信息及本人位置。由于当时乘客还在车上怕引起司机怀疑激怒司机,所以没法具体形容只能挂线。

  在无法报警的情况下,她们只能等机会跳车逃生。等到车行驶到高架之后,由于车流密集,速度放缓,两人迅速解开安全带,拍打车门并威胁司机跳车,司机才把车停下。

  市交委: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

  事后,市交通部门认为,一键报警功能目前并不完善,滴滴应与公安部门就报警服务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功能。

  据查,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粤AG21M0车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当事司机吕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因滴滴公司涉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章,9月10日,市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案件处理告知书》。

  昨日滴滴公司表示,经调查,该订单系拼车单,司机是老广州人,45岁,因和拼友对接车位置、行车路线发生争执,未按照乘客要求及时停车而引起乘客恐慌报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平台已对当事司机进行永久封禁。经核实,该司机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平台将持续加强司机培训,增加司机安全观念,守护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