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粤仁宣)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广东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各地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9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广东省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全省参保人数2626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从2013年起,广东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经连续六年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48元,共增加93元,增长169.1%;今年调整后,比2017年增加28元,增长23.3%,增加额和增长幅度均为历年最高,将惠及全省约960万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广州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超过全省水平。去年,广州市人社局按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文件要求,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91元/月调整至20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