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借到3万元,几天后却被追还80万元,这不是小说,而是令人闻之色变的“套路贷”情节。“套路贷”团伙专找有房又信用记录差的借款人放贷,然后再利用他们急于拿钱的心理,制造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进行敲诈勒索。10月18日,首起“套路贷”案件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套路贷”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借款80万元

  实际到手3.38万元

  “套路贷”团伙先撒诱饵宣传“无抵押快速放款”,再和借款人签订空白虚高的合同,收取高额“利息”“保证金”等费用,再以信用不好为借口要求提前还款,最后起诉威胁对受害者施压。

  2017年7月中旬,被害人曹某盈通过中介找到李某放意欲借款,之后李某放对曹某盈的房产进行考察、公证,并伙同其他几名被告人与曹某盈签订空白合同、承诺书、提前还款协议,再以交替转账的方式制造曹某盈名下银行账户有80万元人民币的虚高进账记录,同时以收取保证金、利息、中介费等为由向曹某盈索取现金和转账,曹某盈实际借款仅3.38万元。此后,他们以曹某盈隐瞒负债已构成违约为由要求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相威胁。在勒索20万元人民币未果后,同年7月28日在罗湖法院对曹某盈起诉,并对其名下房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曹某盈提前归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

  诱骗有房者借款

  套取高额保证金手续费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会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然后,由业务员到借款人家里考察房产、将借款人的房产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由此骗得借款人的信任,让借款人相信其公司有很大放贷诚意。当借款人上钩后,犯罪团伙即安排人假扮出资方与借款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承诺函、提前还款协议等。同时,为了后续的虚假诉讼,他们会通过交替转账方式,给借款人账户转入远高于实际借款额的资金,并写进借款合同上。

  其后,该团伙成员让借款人将高出实际借款额部分,即时转回给其指定的同伙账户。接着,该团伙成员利用借款人急需现金的心态,以需先交付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给公司做账为借口,诱骗借款人将刚收到的借款额中大部分资金取现,并交付给跟单业务员。业务员收取现金后,会以各种理由支开借款人并偷偷溜回到公司,随即将此款与参与作案的同伙分赃。

  编造各种理由不放贷

  向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

  据悉,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接着又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已经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借款人,向借款人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便告知出资人称借款人有赖账行为。出资人为了能追讨回更多的债务,会伙同该团伙以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向借款人过账金额的款项。案情显示,该犯罪团伙在两个月内共作案12单,他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金额,跟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两者有巨大的差距。

  罗湖检方认为,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