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类租金:每月3.50元/平方米调整到4.00元/平方米

  ●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暂不变:仍按每月7.30元/平方米计算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市现行公房住宅租金标准政策文件将于2019年1月1日到期失效。为此,市建委草拟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注释稿和说明,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公产类租金拟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3.50元,调整到4.00元;不过,政府代管的私产类租金则不作调整,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7.30元计算。此外,2001年7月31日前离、退休的承租人租住公房的,对住房分配面积标准上限之内的部分,租金暂不调整。

  公众可在11月16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相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3194841

  电子邮件:

  zhangdong@gzcc.gov.cn

  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gzcc.gov.cn)首页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