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哥发了笔横财,过来享受吧。”
接到好友江苏人祁某的邀请,方某欣然赴约,这几天好吃好喝好玩,全部祁某买单。
“哥现在发财的门路就是办银行卡然后卖钱,不仅卖卡赚钱,今天还在卡中取了7万元钱,这是意外来财”,祁某说。他还建议方某办卡给他卖,一起发财。
可是还没享受几天,在7月12日凌晨2点左右,正当他们在宾馆睡觉时,被警方抓获。现场发现祁某身上有11张银行卡和配套的U盾,除了5张卡是他自己的外,其他的6张均属非法持有。
无本买卖!
还有人往自己卡里打钱
祁某的生意经就是办卡出售、收卡出售,虽然他清楚地知道卖出的这些银行卡是他人用来做违法事情的,但是他鬼迷心窍,只想这样可以赚钱。起初他卖的是自己的银行卡,觉得得钱太少,于是就动员身边的人办卡,他来卖。
“有头脑”的祁某并不止于办卡收卡卖钱。7月2日,他通过手机银行查到他之前卖出去的一张他自己的银行卡中有7万元的余额,他马上就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转出了1万,因为有限额的原因,他到银行,谎称自己的银行卡丢了,以挂失销卡的方式将卡内的6万元全部取出。虽然他知道这笔钱是别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但贪念促使他取出占为己有。
案中有案!
卡里的钱竟然是从他这儿来的
而实际上,这笔钱是远在杭州的王小姐遭遇电信诈骗的损失。
7月2日,王小姐在杭州上班,收到了“部门领导”发来的短信说,委托她办一件事,先转一笔钱到她的账户上,然后再麻烦她转给“部门领导”指定的账户上,面对“部门领导”的委托,王小姐当然无法拒绝。“部门领导”说转了7万到了王小姐的账户上,并发来了转账成功的截图,但王小姐查了账户没有收到这笔钱,她想可能是延时原因吧。“部门领导”要求她把钱打到另一个账户上,王小姐照做了,打了7万过去,“部门领导”再要求她打9万过去,王小姐说上笔7万没到,现在没钱了,等到她和部门领导联系,才发现那个“部门领导”是“李鬼”,于是报警。
警方层层追查,找到了祁某。祁某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盗窃罪被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何罪之有?
检察官告诉你,还真有!
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他没有异议,但对取钱的行为祁某辩称是取自己银行卡的钱,不是犯罪。
但检察官认为,虽然他取的是自己的银行卡的钱,但是,当时卡已经被他出售给他人,其实际上并不占有卡以及卡里的钱财,祁某通过销户后取款的方式改变了占有,秘密窃取了赃款,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所以祁某的行为依然构成盗窃罪。
11月16日,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祁某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对祁某作出了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13000元的判决。
检察官说法:
电信诈骗等犯罪分子为了逃避警方追查,往往利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多次收款、转账等。某些人为了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他人就有可能利用此卡犯罪,不仅为警方破案带来干扰,也会给其自己的信息安全带来隐患。所以,自己的银行卡和个人身份信息要保管好。
同时,检察官也要提醒,非法持人他人银行卡,达到一定标准,也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勿被犯罪分子利用!
来源:西湖检察(xhjcwx)、杭州网(hangzhouwangbbs)、FM93交通之声(hifm93)
编辑:广州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