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在北京,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落地后,不少个人不用再缴纳个税,而个税零申报不视为纳税记录,算中断缴税,按照北京现行政策,这将导致部分人或失购车、购房和落户的资格。北京的这一情况,在广东是否也会发生?不少纳税人对此表示关注。2月15日,金羊网记者就此咨询广东省税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在广东,只要进行了个税零申报,个税缴税记录就不会中断。

  2月15日,北京晚报刊发《个税免交有“风险”?部分人或失购车购房落户资格》一文,反映在北京,有北漂一族近日发现,一旦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不用交个税,但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的资格会受到影响。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因为,按照北京现行政策,在北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京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非京籍人员要申请工作居住证,必须报送的材料就包括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税完税证。

  也就是说,个税连续缴纳记录关系到个人是否符合购房、购车和落户的资格。

  但是,在不用缴纳个税后,个人或者单位在进行个税申报时,是做零申报。根据12366北京税务热线工作人员的说法:“个税零申报不视为纳税记录,算中断纳税。”

  于是,在北京,有人为了保住连续缴税记录,决定放弃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这种情况在广东是否也会发生?

  为此,金羊网记者就此向广东省税务部门咨询求证:个税不用缴纳之后,单位在进行个税申报时,是否是进行零申报?如果零申报的话,是否算中断纳税?

  对此,广东省税务部门及时回应并表示: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用再缴纳个税后,扣缴单位或个人在进行个税申报时,需要进行零申报。在广东,只要进行零申报,纳税记录就不会中断,因为,广东的政策规定是,有申报记录而不管是否有税额,就算有纳税记录。

  有业内人士向金羊网记者介绍,广东和北京的政策有所不同,北京对相关资格的连续纳税记录的政策规定是,不仅要有申报,还要求是有税申报,不能是零申报。因为在制定购房购车资格和落户等公共政策时,各地方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情况来调控政策的“松紧度”,因此,对个税纳税记录会提出不一样的要求。例如,在广州,个人申请小客车摇号指标,就不需要有个税纳税资格的条件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