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茂名公安

  检举揭发陈汉球犯罪团伙,最高奖励50万元,快来提供线索!

  关于检举揭发陈汉球、赖土杰、陈孔杰、张忠仔、梁安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茂公通字[2019]17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近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指挥下,茂名市公安局打掉了一个以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陈汉球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至今已抓获犯罪团伙成员数十名。

  通过全面深入审查,现查明以茂名市茂南区人陈汉球(绰号:文运球)、赖土杰(绰号:咸鱼杰、杰仔、茂名杰)、陈孔杰(绰号:阿武)、张忠仔、梁安(绰号:安总)等人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盘踞在茂名市区十余年,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采用滋扰、威胁、绑架等方式向借款人敲诈勒索、暴力讨债,严重侵害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查明该犯罪组织相关犯罪事实,对该犯罪组织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呼吁曾经受到陈汉球、赖土杰、陈孔杰、张忠仔、梁安犯罪组织侵害的受害人前来公安机关报案,鼓励知情人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二、凡陈汉球、赖土杰、陈孔杰、张忠仔、梁安犯罪组织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陈汉球、赖土杰、陈孔杰、张忠仔、梁安犯罪组织在逃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窝藏、包庇该犯罪组织成员或者帮助洗钱、会面、伪造证据、资助藏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群众予以严格保密,并保护其人身安全。对举报有功人员,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

  犯罪嫌疑人信息公布如下:

  陈汉球(绰号:文运球),男,50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6807103694,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文运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我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

  张忠仔,男,45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7304293611,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我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

  梁安(绰号:安总),男,47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7105133658,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我公安机关抓捕并依法执行逮捕。

  赖土杰(绰号“咸鱼杰”),男,33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6807103694,茂南区鳌头镇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现逮捕在逃。

  陈孔杰(绰号“吖武”),男,34岁,身份证号码:440902198411183674,茂南区鳌头镇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现逮捕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