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精神病患者出院难事件追踪报道
谁送谁接似乎成了行规,黎丽的遭遇带出一个现实问题——
62岁的广州越秀区居民黎丽,2017年8月25日被儿子送进白云区某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迄今已入院治疗20个月,她多次要求出院,儿子高某却一直不愿签字接她出院回家。看到新快报对此事情的报道(详情见5月27日06版、5月29日05版 )后,不少读者也关心,被家属送进精神病医院,一旦被医生诊断为精神疾病,如果直系家属不签字,是否永远都别想走出精神病院了?遇到这种情况,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吗?
就相关问题,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律师、三甲公立医院精神科专家。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何生廷
困境
现实中,“谁送谁接”似乎成了行规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来说,除了面对入院尴尬之外,“出院”也同样困难重重,目前对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是如何规定的?
记者了解到,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要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以治疗为目的的自愿送诊,二是因对自己或他人安全构成威胁强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廖建勋曾在省级三甲医院工作多年,他介绍称,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除非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才能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其余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廖建勋律师告诉记者,对于自愿住院的患者,一般按照自愿的原则办理出院,精神卫生法第44条还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然而,在现实中“谁送谁接”似乎成了行规。“黎丽是由监护人送到医院治疗的,需要监护人签名同意,医院才会让她出院。”廖建勋说,这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因为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完全康复或者基本康复的患者,其他近亲属可以接出院。这意味着,目前的法律规定下,只有自愿治疗者才能自行办理出院手续。
呼吁
精神卫生法应有明确规定约束监护人
廖建勋律师告诉新快报记者,在实际生活中,监护人将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医院治疗,康复或者基本康复后,由于监护人不同意签字,导致无法出院的情形,也是不少见的。
“这样的行为侵犯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廖建勋认为,这也是精神卫生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于此类“监护人不愿接出院”的情况,目前的精神卫生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样也没有对监护人进行约束。
为此,他认为,精神卫生法可以考虑增加这方面的规定,作出更明确、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约束监护人,“比如说,医疗机构确认为全部康复或病情稳定,可以出院的患者,其本人或者其他近亲属可以办理出院,可以不需要监护人同意,尽到告知监护人义务即可,而不是只有监护人同意才能出院。”
廖建勋还指出,根据民法总则第24条规定,经本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经法院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即可以自行出院。”廖建勋说,这种做法,是面对现在尴尬局面的补救措施之一。
此外,他认为,精神卫生法关于“精神障碍患者出入院”的规定不是很完善。在监护人制度上,廖建勋表示,监护人应该妥善、合理地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撤销儿子的监护权
对本案的黎丽而言,廖建勋建议,一方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儿子的监护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其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黎丽儿子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虽然医院已经多次承认黎丽早就“具备了出院条件,可以出院”,但作为监护人高某不愿接出院。其他亲属来接,实际操作时,医院却坚决不放人。
黎丽的妹妹黎月表示,目前收姐姐入院的医院,是一家民营医疗机构,以营利为目的,请求第三方医疗机构介入,对姐姐黎丽的病情作司法鉴定。
对此,广东丰仑律师事务所崔亚娟律师告诉新快报记者说,目前,黎月已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讼诉,希望第三方医疗机构介入,给黎丽的“精神疾病”作司法鉴定,同时请求法院将姐姐黎丽的监护权判归黎月。目前,此案仍未判决。
治疗
如果病情稳定 就不必“关”着强制治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黎丽自2017年8月25日入住白云区某精神病医院至今,医院病情记载中指出,其意识清晰、记忆力正常、理解力和判断力正常、未引出错觉及感知综合障碍、无智力障碍,虽有消极语言,但否认有自伤、伤人、伤物等行为。
现主治医生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经过20个月的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当然可以出院,后续治疗以按时服药,预防复发为主。
黎丽的儿子高某目前仍未接其母出院。医院以“得有监护人签字才能放她出院”为由,拒绝黎丽的妹妹接她出院,虽黎丽生活自理能力没问题,也不能同意黎丽自行办理出院。
对此,广州某三甲医院精神心理科教授杨洋(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精神障碍就是“大脑生病了”,只要经过及时、积极科学的治疗,大多数是能恢复正常的,如果病情稳定,仍然“关”在精神病院,这完全有违精神医学的宗旨,也有违精神障碍患者去机构化管理的时代潮流。也违反了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说老实话,我从医20多年了,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医院,医生证明了患者已临床缓解,是可以出院的,即使还需要进一步治疗,门诊就诊服药也可以,不一定要住院治疗。”刘洋说,如果住院费结清、病情稳定,也是完全可以自己办出院的。
知多D
双相障碍一般治疗疗程应该多长?
白云区某精神病医院2017年8月25日收黎丽入院时下的诊断是“双相障碍”躁狂状态。那么,现行的治疗指南,双相障碍一般怎么治?治多久?
对此,刘洋告诉记者说,双相障碍的完整治疗疗程,总的算来,至少需要9个月到1年的时间,治疗可以门诊治疗,也可以住院治疗。
治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呢?刘洋表示,双相障碍患者的真正痊愈,在于大脑通过神经细胞的再生、修复和重建,恢复正常的大脑组织结构,并实现大脑功能的完全康复。双相障碍患者的神经细胞受损,更多的是在细胞层面,但因为现有的诊断技术还无法观测到这个水平,所以,患者是否康复,只能从患者认知能力的恢复状况,大致判断大脑损伤的修复水平。康复的诊断,也带有医生的主观判断,如果医生的判断出现问题,就会有偏差。
具体到黎丽的情况,刘洋指出,首先黎丽已经在现医院治疗了近两年,如果医院判断她目前仍未康复,仍处于入院时的躁狂状态,要么该医院的治疗水平不行,要么是对黎丽当下的病情判断有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病人都有理由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