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粤港澳三地在人才互融互通上再迎来新利好。12月6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根据方案,广东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进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值得关注的是,到明年,将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称评价对接。到2025年,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初步实现。
拓宽技能鉴定“一试三证”职业范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构建开放的粤港澳职称评价机制,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称评价对接。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重点在旅游、医疗卫生、建筑规划等专业领域创新升级,在教育、律师、会计、社工和专利代理等专业领域取得突破,拓宽技能鉴定“一试三证”职业范围。到2025年,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初步实现。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广东省将从制度上持续推动医师、教师、律师、建筑规划师、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等多个行业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
本科专业对口从业满10年可直接申报副高
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方案提出建立不同领域、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资格认可机制,先期选择市场成熟度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
在职称评审方面,方案明确,将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特别是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港澳专业人才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申报职称评审。
港澳专业人才将如何申请职称评审?方案明确,对于港澳专业人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鼓励港澳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方案,广东将全面落实港澳居民凭居住证报考职业资格考试,鼓励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就近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设立导游资格培训和认证试点,提供优质考务服务,面向港澳专业人才开展专场考试。
与此同时,广东还将在医疗、建筑、中小学教师、律师、注册会记师、社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港澳的开放力度。允许行业相关从事人员在粤多个执业地点执业。并可享受与内地企业和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