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2月14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湖北新抵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于输入病例较快增长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除整户抵穗或具备单独居住条件的人员允许居家隔离健康观察外,对所有湖北新抵穗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各区应抓紧安排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做好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并逐一登记造册。

  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方可解除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按有关工作指引处置。对拒绝接受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