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财宣报道 2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日前该局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措施,其中明确,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的采购活动可暂停或延期,即使采购也要尽量选择非现场方式实施。同时,市财政局暂停现场受理相关工作。

  对于采购活动的开展,根据措施,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非紧急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