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粤卫信

  3月17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分区分级公共场所活动管理要求。

  《指引》强调,高风险区暂停群体性、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室内娱乐文化休闲场所,各类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服务,除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等外,视疫情情况关闭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中风险区限制室内群众性活动,控制室内娱乐文化休闲活动,进行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各类餐饮单位须严格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堂食服务;低风险区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做好体温检测。

各区娱乐场所和餐饮企业按照指引来有序复工各区娱乐场所和餐饮企业按照指引来有序复工

  做好复市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各个体工商户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的关系,要掌握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市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营业前,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公共场所活动管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含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做好八项工作,简称“8个一”:每个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送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经营者应对所聘请员工进行摸底调查,全面采集掌握上岗员工近14天内活动和健康状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有无重点疫区旅居史等),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分类进行管理。

  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在营业期间尤其要注意个人防护,比如在商户入口设置专门岗位对每位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商户经营者及员工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顾客也要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进入商户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同时,还要缩短顾客在店内逗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商户的顾客人数。引导人员不要扎堆聚集。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端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如果恢复营业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商户经营者或员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有隔离条件的应当在隔离室执行隔离观察,没有隔离条件的在社区(村居)临时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合疾控机构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商户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防控工作,并进行终末消毒。

  编辑:木青